企业价值观察|未及时披露投资超额2.1亿,顾地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11月12日 , 因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超出已审议通过的投资金额 2.10亿元 , 并且未及时披露 ,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 , 002694.SZ)收深交所监管函 。
2017 年 8 月 24 日 , 顾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 拟投资 9.996亿元用于阿拉善沙漠梦想汽车航空乐园——汽车乐园(互动娱乐区)建设项目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该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 12.098亿元 , 超出已审议通过的投资金额 2.10亿元 。 2020 年 6 月 24 日 , 顾地科技对上述超额投资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2 条规定 ,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 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 ,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
企业价值观察|未及时披露投资超额2.1亿,顾地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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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深交所认为 , 顾地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 条、第 2.7 条、第 9.2 条的规定 。 要求顾地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 吸取教训 , 及时整改 ,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深交所表示 ,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 诚实守信 , 规范 运作 ,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企业价值观察|未及时披露投资超额2.1亿,顾地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据Wind信息 , 顾地科技是专业从事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 公司产品聚氯乙烯系列管道、聚乙烯系列管道和聚丙烯系列管道等 , 广泛应用于市政及建筑给排水、农用、市政排污、通信电力护套、燃气输送、辐射采暖、工业流体输送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