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王宏志|鲍鹏是汉奸吗?一个来自英国“官方”的说法( 九 )


回到鲍鹏。在《史稿》里,鲍鹏的名字在两处地方出现,不但充分说明鲍鹏在鸦片战争琦善与义律谈判过程中所扮演的要角色,更对鲍鹏出卖清廷的汉奸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说法。
鲍鹏的名字第一次在《史稿》里出现的是在第十一章,有关《穿鼻草约》的签署。根据《史稿》的说法,1841年2月11至12日,义律跟琦善商谈完毕后,应允再给时间让琦善拟定条约终稿,而条约的草稿则交由“琦善信任的一位密使保管”,这密使就是鲍鹏。可是,义律一直没有收到鲍鹏的消息,便在2月19日回到澳门,而鲍鹏也在2月18 日夜里从广州直接赶到澳门。但他并没有带回签好字的正式条约,只是转达了琦善想要再宽限十日的请求。这段描述充分说明鲍鹏得到琦善的重用和信任,在谈判中肩负重要的任务。不过,这里的报导算不上什么特别珍贵的资料,因为它其实来自宾汉的《英军在华作战录》。

说法|王宏志|鲍鹏是汉奸吗?一个来自英国“官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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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鼻草约》
鲍鹏的名字第二次在《史稿》里出现已是第二十一章,战事已接近尾声的1842年6月,英军准备作最后大规模攻击,试图一举迫使清廷投降,签署和约。本来,鲍鹏案早已在早一年的8月审结,鲍鹏也经发放充军(《著将鲍鹏发往伊黎给官兵为奴招子庸革职托浑布议处上谕》,同前,61页),为什么《史稿》会提到他?《史稿》的记述是这样的:
【1842年6月1日】筹划已久的扬子江战役终于定下方案,目的是一举迫使中国政府彻底投降。这一方案最早由鲍鹏向义律提出。此人原是邓特洋行在广州的一个买办。前文提到,1841年2月,琦善曾派他以密使身份与英方谈判。1840年9月,义律上校从白河返程,在登州(Tong Chou)与鲍鹏有过数次交谈。登州是山东半岛的一座大城市,当时“摩底士底”号时常去登州采买补给。鲍鹏向义律上校提出,北京当局对于远处城市的失守根本不在意,比如广州、舟山;但一旦英军进攻扬子江,切断大运河上粮草进京的生命线,清廷必定立即答应英方要求。据鲍鹏的说法,这种方案比直接进攻北京更加有效。(p. 168)
《史稿》这个说法很具震憾性,原来鲍鹏的确是一名通番卖国的汉奸。不过,长期以来,人们的焦点都只集中在鲍鹏参加琦善与义律的广州谈判,以为他是在议和的过程中把琦善方面的一些机密消息送与英国人,却没有注意早在1840年9月英军南下之前,鲍鹏在山东与义律的接触中已做出通敌的行为,因为就是刑部所开列查审的问题,触及山东部分的也只不过是要琦善解释怎么知道有鲍鹏其人在山东,为什么要把他带到广州议和;至于“鲍鹏传与义律系何话语”,审问的重点只是他们到达广州之后的情况,却没有怎样注意在山东时鲍鹏跟义律的接触(《刑部等进呈讯问琦善各条》,《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三册,4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