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越深入的学习法律,越觉得法律的漏洞越多

我的感觉同题主刚好相反,我恰恰觉得越深入学习,越觉得法律精妙无比无懈可击。
1
我:老师,为什么同是受贿罪,又犯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就要数罪并罚,而犯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罪的就只定一罪?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好乱啊,记不住。
老师:你觉得这个世界上中会写法律、能写法律的人在哪里工作?
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
老师:再想想一罪的情形。
我:卧槽,记住了。
2
我:老师,审判长对自己的案件终生负责这个制度好坑啊。
老师:屁用没有,我照样能终生不负责。
我:。。。
老师:在合议庭投票的时候我永远投少数票。判决对了,不追责;判决错了,回来一查笔录,我的意见是对的谁能让我负责?
我:合议庭平票呢?
老师:随便给个第三种意见,造成合议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上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我必须执行,能找我问责我别无选择的事情吗?
我:还好你不在法院,不然真是人民的败类。
3
我:在我国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游行啊,为什么没有人申请?
老师:来吧,大宝贝,告诉我你要20号这天游行,如果我是有关机关,你什么时候向我申请?
我: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提前5天,15号申请。
老师:我什么时候回复你呢?
我:游行2天前,18号。
老师:如果我同意游行,但是要求你把所有的“冰棍合法化”标语改为“为了世界和平”,以至于你的示威游行失去意义你怎么办呢?
我:当天绕过你,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老师:人民政府最晚什么时候同意你的请求?
我:回复必须在3日内,也就是21号。
老师:你哪天游行来着?
我:20号。。。
老师:去吧,我们支持你。
4
有人敲门等我去拿个忄

■网友的回复
有时候,问题不在法律本身,而是某些规则出现了漏洞:

马彬案
(内容源自网络、刘虎文章《最后的案件》、《律媒桥》专题、《大案刑辩》等稿件等整理)
2016年6月18日,企业家马彬在北京房山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失踪,十多天后,家人才得知他被带到了哈尔滨。
2018年5月15日,他在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加格达奇法院接受图强林区基层法院的审理,当庭陈述被严重刑讯逼供,并脱下裤子要求验伤,法庭被迫中止审理。
2019年3月6日,马彬突发脑梗住院,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图强法院依然拒绝了其辩护人徐昕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10月16日,马彬脑梗死,依然被拒绝取保。10月19日,马彬成为植物人,终于被送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