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理的利润,在互联网模式对比下就形成了暴利的宰客行为


电子商务|合理的利润,在互联网模式对比下就形成了暴利的宰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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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理的利润,在互联网模式对比下就形成了暴利的宰客行为


电商的实质是中介 , 本身并不创造财富 , 而是收割财富 。 实体经济才是基础 , 制造业才是强国富民之本 。 电商和网络经济必须加以限制 , 良性发展 , 否则将危及国之根本 。

电商恶性竞争严重削减了利润空间 , 广告竞价又盘剥了商家收益 , 平台交易扣点再瓜分去一杯羮 , 还有人工、物流其它一些开支 , 除去这些最后商家到手的利润也就所剩无几了 。 这些被抽走的收益极大的集中在某些平台 , 也就是新房东 , 其实这种危害性要远大于实体店房东 。
绝大多人都只站在购买者的角度只看到电商目前这一刻的价格便宜 , 没多少人看到电商对当地商业经济的损害而间接损害了购买者的利益(因为当地的财富都被电商赚走 , 没钱了或生产厂家被头部电商打压出货价而没利润了) 。 更为重要的是财富将高度集中少数人手中或流失国外 。

一个人在电商上买了东西便宜一点 , 就是对的?那是暂时省了一点 , 但是对于亿万实体 , 一个实体雇多少人 , 一个实体背后是一个家庭或者很多家庭 , 电商是富一个人 , 毁万人收入的问题 。
电商不创造财富 , 只是将财富重新分配 , 将财富往少数人集聚!只是财富的搬运工 , 说实话 , 其实电商真正进一步加大贫富差距 , 伤害了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合理的利润,在互联网模式对比下就形成了暴利的宰客行为】像阿里、拼多多、美团、货拉拉、滴滴之类的电商在资本的加持下 , 都形成了像主播薇娅一样的高度集中的行业寡头 , 他们越来越富 , 其他普通人则越来越穷 , 贫富越来越大 。
这本身就是一种妨碍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 , 对经济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

合理的利润 , 在互联网模式对比下就形成了暴利的宰客行为 。 说简单点是互联网改变了传承以往的社会营销模式 , 把利润透明化 , 缩小化 , 把销售面做到最大化 。 针对平台来说 , 商家利润不重要(包括网商) , 需要的是各商家加快内卷 , 消耗利润 , 换取互联网平台的人气聚集 , 形成垄断 。 之后把利润模式转变成 , 流量费 , 坑位费 , 广告费 , 现金流 , 以及资本模式的上市融资行为 , 以资本模式割社会韭菜 。
整个阶段消费群体始终是受益者 , 省却了应付给商家的合理利润 。 同时助长平台资本的无限掠夺扩张 , 导致实体 , 微企 , 及中小网商的极速退市 , 如此恶性循环 , 就是资本垄断 , 扩张的最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