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字化应该为产业做增量,而不是吸存量( 三 )


彭老师认为,数字化应该围绕产业的本质进行,更应该有人文温度。这个我也举双手赞成,数字化应该为产业做“增量”,而不是吸产业的“存量”。当前某些互联网大厂受到反垄断规制,其实就是商业规律的反噬。
其实,反对企业走向软件公司的,正是某些软件或周边服务商。这是商业利益的站位,不是学术判断。举个例子,电商兴起时,淘宝也告诉你,流量不用担心,他们会给,但企业最后还是要建立自己的私域流量。传统企业没有数字化能力,这个不假,但他们可以借船出海,再宾主互换,也许会失败,但这是“难而正确的事”。服务商心态要好,要成就而不要挟持人家的转型,要追求共赢,而不要只想独美。
问题:这种想要成为软件公司的“走火入魔”实际上代表了一种趋势——大多企业将数字化转型看成是做一个IT系统(如想要做一个业务中台或数据中台)。但他们的IT部门即使有外部咨询机构的赋能,也很难撼动自己企业传统的运作模式。这种尴尬为什么会出现?如何破解?
陈:如果把数字化转型看成是IT系统,这本身就已经是错了,IT系统不是数字化系统。我们可以把IT系统理解为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与数据系统,信息化与数字化,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差异。如果不能理解这一点,那就难免会出现上述的尴尬。
穆:IT系统(Information Technology)可以被视为企业的武器,让企业活得更好,可以由IT部门来承接打造;但数字化系统,或者称DT系统(Data Technology),则应该被视为企业的一部分,是企业生存的必须,自然需要由整个公司协同来构建。
陈:我曾经在数字化转型的企业调研中,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些让数字化转型业务从属于IT部门的企业,较之数字化转型业务相对独立展开的公司而言,效果会差一些。这也说明,数字化转型需要从业务切入,赋能于业务,而不是建立一个数据中台。
彭:的确如此。我也发现,不少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仅仅成为信息部门或首席信息官的独角戏,数字化部门位势低与资源不到位,数字化与经营两张皮,各弹各的曲、各唱各的戏,难以实现数字技术与经营的融合。
前面我已经谈到,数字化的转型升级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涉及企业战略、业务、流程、组织、人才的一场系统变革。显然,我们不应该将数字化转型看成是做一个IT 系统,更不能由I T系统的技术逻辑来主导变革,这会让转型掉入“数字化工具陷阱”,难以产生成效。
转型升级的发动机不是信息部门,而是企业家和高层。推动转型升级不仅仅是首席信息官的责任,更是企业家与全体管理者的责任。没有企业家亲自去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不能提升数字化部门在组织中的位势与人才量级,数字化转型升级是难以完成的。
穆:基本认同。但有一点需要明确:根据我的研究,打造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的确是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战场,但这并不是仅仅依靠IT部门或数字化部门就能实现的。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不仅仅是IT工具,更是组织布局。除了领导带头,管理者上下一心,更要有组织上的精巧设计,也就是我一直主张的“平台型组织(Platform-based Organization)”。我甚至认为,没有转型平台型组织的企业,难以实现彻底的数字化。
不少企业成立了数字化转型委员会,老板和高管都进去了,但转型还是难以推动。这就是因为他们的组织没有变,员工的责权利没动,部门还是本位主义,他们有什么动机去分享数据、回应用户、协同作战呢?
陈:设立数字化转型委员会,在组织保障上做出安排,这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这个委员会依然按照传统组织分工的习惯设立,仅仅作为一个所谓的“领导小组”,而不是真正的“工作小组”,没有明确的责任目标以及行动方案,那么这个委员会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所以,关键的不是“委员会”,而是一个真正承担责任的组织设置。
彭:数字化转型升级作为一场深层的系统变革,自然需要组织上的保障,如设立数字化转型委员会、数字化推进与变革领导小组。老板和高层都参与进来,这是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高层要进行基于数字化的认知与思维革命,要有数字化转型的责任担当,要提出数字化的愿景与目标,要有可操作的执行方案,要有基于数字化的业务流程和组织变革,要进行责、权、利、能等人才机制与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穆:说到底,只要沾上“变革”“改革”“转型”字样的事,都是一把手工程,最根本的动力还是来自于企业家的认知。他们看得到终局,就会一步步将自己眼中的终局铺排为具体任务,且认为过程中的辛苦都值得;他们看不到终局,每走一步,都会质疑是不是浪费了时间、成本,怎么还没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