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雏村|从西周甲骨文看殷周王家关系( 二 )


高明先生虽然承认,大部分是周王的卜辞,但却认为少数几片还是殷王所卜。[18]针对这一切疑问,徐锡台先生论曰:
这些甲骨文有没有属于商王朝的可能性呢?我们对此问题,已经过反复考证。如果前面提到的六片甲骨是属于商王室的话,那么其它一些甲骨文就无法解释,如“毕公”、“大保”、“女(汝)公用聘”、“宬叔”及“衣(殷)王田”[19]、“商王肜”、“克衣(殷)”、“唯衣(殷)奚子来降”、“南宫邰(突)”、“祠,篙(镐)于丰”、“祠,篙(镐)于周”、“既吉”、“既死”、“既魄”等等。[20]
《周原》H31:4所见“克殷”之卜辞,应指帝乙二年文王伐商之事[21],此外,周原卜辞多数载有周文王的事情。是故,我们应该承认周原卜辞都是周王的占卜记录,成汤、大甲、武丁,也是文王所祭祀的先祖。
尽管如此,许多学者仍未能脱离商周分隔的传统观点。如王宇信先生强调:“我国古代一族(姓)是不能祭祀外族(异姓)的祖先的。”[22]王玉哲先生主张:“周原甲骨到底是出于周族人之手,还是出于商族人之手?这个问题对商周两族的历史关系,颇为重大。认为是周族的甲骨,就可以把商亡之前商周两族关系说成是极为亲密;若说是商族王室的甲骨,就可以把它说成是商周敌对的物证。”既然在周原卜辞中有祭祀成汤、求祐于大甲的记载,王玉哲先生遂以此否定这是周文王的甲骨卜辞。假如周文王祭祀殷商祖先,这样一来,商周关系不但亲密无间,而且在历史上不同种姓的异族,居然变成同祖同宗了。“但是从中国历史传统上看,这种现象是绝不可能的事。”[23]
可是,中国的传统历史文献都源自周人手笔,文献所反映的商周史都是由周人编写的,系周人希望留下的历史。所以文献强调商周异族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商周确实异族,第二是周人在某阶段开始传流自己与殷人不同族的观念,这并非历史事实,而是代表周代的政治概念。
笔者认为其中的关键,在于学者们所忽略的商周同族、同氏和同姓等概念区分。在殷商继嗣和祭礼制度中,不同姓不见得就是异族,文献中也显示殷商王族的后裔并非全都同姓,尤其是姓的结构此时还在形成中。据传世文献可知,孤竹墨胎氏与殷商王家有通婚关系,即为母系的亲缘关系,而在历史中,宋国的墨胎氏一直被视为殷人的后裔。关于周王家的姬姓,也曾在殷商甲骨文中出现。甲骨卜辞和传世文献的互补互证,表明殷商王族内有多氏的亲戚,周王家的姬氏、孤竹君的墨胎氏,应同样属于“殷人”。
(二)孤竹墨胎氏传统中属于殷人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帝辛》载:“伯夷、叔齐自孤竹归于周。”[24]殷商青铜器中发现几近三十件竹家、劦册竹家、孤竹家的礼器,应是同一家族的几支,如竹觚[25]、竹祖丁簋[26]、竹斿卣[27]、竹父戊方彝[28]、劦册竹卣[29]等。劦册竹家的铜器也有发现在陕西省扶风县召李村一号西周早期墓,如两件册劦竹父丁壶[30]。周原墓葬竹族礼器的出现,显示竹族有与周西伯族曾经有过亲密关系。几所博物馆中收藏有册劦竹父丁的几件器物,出土处不明,但都是同一庙主的礼器[31]。
 凤雏村|从西周甲骨文看殷周王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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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竹家的青铜器乃亚父丁卣,其铭文言:“(孤)竹父丁。”[32]亚鼎言:“(孤)竹。”[33]亚孤竹罍[34]、孤竹父丁罍[35]也有“孤竹”两个字,写法相同。孤竹父丁罍出土于辽宁省喀左县北洞村一号窖藏,相当于殷商初期的夏家店文化。曹定云先生考证孤竹国地望,认为其完全符合燕北、南,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中心范围。曹定云先生又认为,竹与孤竹是同一族在不同时期的指称,孤地封给竹族后,侯国始称为“孤竹”,而孤地也开始简称为“竹”,因此妇好墓石磬上“妊竹人石”铭文即是指孤竹国君家族的女子。[36]
笔者赞成曹定云先生的研究,孤竹、劦册竹,应都是竹族团的家族,后来竹族的一支被封作孤国之君,又一支被派作劦册官职,以此来区分同族的两家后裔。甲骨文中从武丁时代一直出现带有“竹”字的人名或地名。大部分卜辞残缺或太简略,却可见竹族与商王的关系极亲密,如《合集》15411曰“王用,竹若?”《合集》2863有“竹妾”,《合集》22067有“子竹”,都是武丁的家属。安阳小屯238号墓出土了有“妇竹”两字铭文的妇竹爵[37],这无疑是商王配偶的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