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换床位,导致护士输错药,责任应由谁承担?( 二 )


孕妇换床位,导致护士输错药,责任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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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建议走法律程序明确责任8月2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来到温江区妇幼保健院 , 医务科李科长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 患者是因为孕早期“妊娠剧吐” , 于7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入院 , 7月24日 , 因为空调的原因 , 和邻床的孕妇换了床 。 李科长解释说 , 第一次换床医护人员没同意 , 解释了担心造成混乱 , 但因患者强烈要求 , 便同意了 。7月25日凌晨 , 护士交接班时可能沟通不够 , 接班的护士在根据白天开具的治疗单打针时 , 也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再次核对患者的信息 , 将本该打给邻床孕妇的6毫克地塞米松注射液打给了孕早期的孕妇 。7月25日早上 , 发现药打错后 , 当事护士立即向患者道歉 , 并报告给了护士长、科室主任及医务科 , 相关科室也立即与患者进行了沟通和安抚 , 考虑到对患者心情的影响 , 将其换至单间病房 。 李科长介绍说 , 同时 , 医院也立即请医院药学方面的专家及请教上级医疗机构药学专家 。 目前 , 国内外未见有孕早期使用地塞米松导致胎儿畸形的文献资料报道 , 相关动物实验有致畸案例的 , 属于大量实验用药 。
李科长表示 , 事情发生后 , 医院已经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学习3天的处罚 , 并分别扣罚当事护士和护士长绩效1000元、500元 , 各科室加强整改学习 , 也将事件经过以及沟通经过及时上报了相关主管部门 。对于患者 , 医院也一直积极沟通解释 , 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但患者提出 , 医院要对婴儿分娩后出现可见或不可见的畸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且医院要承担后期胎儿的检查费用以及对患者、患者家庭造成的心理伤害的赔偿 。 医院认为该要求不合理 , 患者本身属于高龄孕妇 , 且又在孕早期 , 怀孕生产也是一个复杂且有风险的过程 , 不能排除因为患者高龄及其他因素导致胎儿出现相关问题 , 建议患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争议 , 由第三方机构司法鉴定“分娩后 , 婴儿出现可见或不可见的畸形 , 经由法定鉴定机构确认是由本次肌肉注射地塞米松6毫克引起的 , 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编后语:
有律师表示 , 虽然护士的过失行为确实具有可罚性 , 但是孕妇的全部主张是否可以得到全部支持需要根据鉴定意见具体讨论 , 因为分娩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并且该孕妇年纪比较大 , 生育的危险性增强 。 如果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胎儿并未受到药物影响 , 那么此时医院需要赔偿因过失造成的有限侵权责任 , 但是如果经鉴定胎儿受到药物影响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 那么此时孕妇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 。从此次用错药事件中我们发现 , 虽然科室已经意识到孕妇换床带来的风险 , 但是换床后一连串的关键环节的“疏忽” , 最终导致差错的发生 , 不但损害了患者的健康 , 也影响了相关人员的职业生涯 , 值得谨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