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第4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第4号)

(2019年 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 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 认定北京和睦家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菏泽市立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增专业资格 , 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

特此公告 。

国家药监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