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药男”存疑不捕,体现的是“疑罪从无”( 二 )

在该事件上 , 当地检方存疑不捕 , 体现的是疑罪从无原则 , 这虽在人们期许之外 , 却也在专业人士意料之中:强奸罪的构罪门槛本就不低 , 必须有过硬的实锤才行 。

此事起初被曝光 , 其实就既让人感到欣慰也令人心生顾虑:欣慰的是 , 店员“教科书式解救”及时截断了男子的作恶链条 , 也留存了水杯等;顾虑的是 , 赵某某未得逞 , 是否意味着后续追责有难度 。 按照检方通报 , 直接物证确实已灭失 , 所以证据不足 , 而赵某某又死咬“只想试试看反应”的说辞不放 , 将其动机跟迷奸拆分 。

而检方批捕的条件 , 就是“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 而有逮捕必要的” 。 这样一来 , 未批捕也合乎情理 。


对“下药男”存疑不捕,体现的是“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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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

程序正义 , 还得让人看得见、听得懂 。 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外 , 福田检方还跟女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详细告知了不服决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 并对这起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阶段性处理结果做了充分解释 , 这也体现了“有疑必释、释必详尽”的舆论应对态度 。

如果说 , 正义是个闭环 , 那就该案而言 , 程序正义的链路已经铺好 。 其结果对不少人也是提醒:在受到侵害后 , 千万要记得及时保存证据 , 那样也是自我保护 。 而刑拘本身对赵某某也是震慑 , 让其懂得 , 作恶必有代价 。

更何况 , 逮捕只是强制措施 , 存疑不捕不是终局性的决定 , 只是根据现有证据情况依法作出的针对强制措施的决定 。 这不影响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 公安方面侦补获得足够的证据后 , 依旧可以逮捕 。

说到底 , 在该案中 , 从赵某某心中“隐秘的角落”爬出来的“恶” , 必须得到约束与惩治 。 而约束和惩治必须回到法治框架下 ,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 。 让正义“既不缺席 , 也不迟到” , 不是要让司法迁就社会情绪 , 还得靠依法办案 。 就此看 , 这对公众也是一堂以案说法的普法课 。 而接下来 , 希望补充侦查能取得更多进展 , 也希望民众借由此案对程序正义有更深入和充分的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