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如何理解不批捕深圳下药男的决定:如果不想放纵罪犯,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光明时评【如何理解不批捕深圳下药男的决定:如果不想放纵罪犯 , 保留证据是必要的】深圳检方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审慎的 。 在舆论鼎沸、皆曰可捕的情况下 , 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 , 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根据 , 更要有直面舆论的自信 。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 , 贯彻“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非常难 , 在舆论关注、社会评价趋于一致的情况下落实“疑罪从无”就更是难上加难 。 这一点 , 从最近几年重审和再审的社会影响巨大的冤错案件中可见一斑 。深圳检方在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 , 申明“侦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 , 取得新的证据后 , 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既是对舆论的回应和平复 , 也是对“不枉不纵”法律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 “疑罪从无” , 是证据中心的派生结论 。 没有证据或证据缺失 , 法律事实就难以为据 , 法律准绳就失去了衡量标准 。 回到“下药案” , 深圳检方的决定也提醒人们 , 如果不想放纵罪犯 , 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
光明网|如何理解不批捕深圳下药男的决定:如果不想放纵罪犯,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光明网|如何理解不批捕深圳下药男的决定:如果不想放纵罪犯,保留证据是必要的【光明网|如何理解不批捕深圳下药男的决定:如果不想放纵罪犯,保留证据是必要的】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