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盾(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我看<清平乐>的读音》(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将标题改为《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首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4期 。5月18日 , 亦曾由凤凰出版社公众号(2020年第33期)发布 。许多朋友看到公众号稿后 , 提出了评价和疑问 。今应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栏目之约 , 补写答疑 , 以作回馈 , 并表感谢 。此答疑文亦将以《关于<清平乐>读音问题的答疑》一名 , 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5期 。
一
公众号稿云:“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 , 即分别读作‘岳’‘洛’‘药’ 。”有读者指出此句中“药”字误 。意见很好 , 我虚心接受 , 遂在《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一文中将其改为“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 , 即分别读作‘岳’‘洛’‘硗’” 。我致误的原因是以为“乐”“药”二字谐声(同有声符“樂”) , 误判其在唐五代同音 。按据《广韵》 , 中古“药”字入声 , 不可用为去声“乐”的代表 。去声“乐”仅有两个同音字 , 较常见的是“硗”字 , 所以改“药”为“硗” 。
【读音问题的答疑 答疑怎么读音】我之所以用同音字(“岳”“洛”“硗”三字)来注“乐”字字音 , 是因为这是唯一准确的方法 。唐代读音不同于现代 , 不能用汉语拼音来表示——汉语拼音只可能标示现代的汉语官话 , 连南方方言也标示不了 , 怎么可能标示唐代字音呢?当然 , 可以改用国际音标 。高本汉、王力、董同龢、李荣、郑张尚芳、潘悟云等语言学家就做过这件事:他们就每个常用汉字的古音都提出了自己的构拟方案 。比如读“岳”的“乐” , 诸家拟其中古音如图:
文章插图
用这些拟音 , 能不能解决“清平乐”之“乐”字的读音问题呢?不能解决 。原因有三:一、语言学家的工作只是“构拟” , 并不提供标准答案;二、各说不同 , 暂时无法定于一尊;三、“乐”字如何读 , 这本质上不是音韵学的问题 , 而是多音字的归类问题 , 或者说 , 是如何确认一个曲牌名的读音习惯的问题 。有读者主张用音标注音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 想法很好 , 但结果不会好——只会像《左传》说的那样 , 造成“治丝而棼之”的效果 。用陈寅恪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你把话说的越清晰越有条理 , 离真相就越远 。所以 , 我们这一次还是要退回到古人那里 , 用同音字表音 。
二
同公众号稿相比 , 《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加了一句话:“以上所说‘雅乐’ , 是在较宽泛的意义上应用‘雅’‘俗’相对观念的 , 即把进入宫廷并在宫廷音乐机构中被艺术改造过的音乐称作‘雅’ 。从这个角度看 , 《新唐书?礼乐志》所说的‘雅俗二部’(后来从‘俗部’衍出‘俗乐调’一名) , 其实是雅乐内部的区分 。”增加这句话 , 目的是澄清关于“雅”的概念的误会 。
“雅”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先秦时候主要有两个涵义:其一指古典的规范语言 , 即语音的文读或诸夏(中原各诸侯国)的普通话;其二指典范的音乐 , 即表述王政的音乐或中正平和的音乐 。雅言和雅乐都关联于某种礼仪 , 以及遵循这种礼仪的社会阶层 , 所以在先秦时代 , “雅”就是一个富于伦理色彩的词语 。比如《荀子》所说的“由礼则雅”“君子安雅”“使夷鄙邪音不敢乱雅”等等 , 就把“雅”视为通过礼仪而达到的某种行为规范 , 或某种道德境界 。同“雅”相对立的概念是“俗” 。从《汉书》所谓“函雅故 , 通古今”等语看 , “俗”一般是指同古代经典相背离的时尚和流行 。
我曾经写过一篇《雅和中国文学的雅正理论》(文载《中国诗学》第3辑) , 分析古人用“雅”“俗”作对举的例子 , 得到的结论是:“雅正”观念渗透到中国古代文学活动、艺术活动的方方面面 , 但有一个共同性:雅和俗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 彼此之间构成相互转化的关系 。比如时尚作古而进入传统 , “俗”就变成了“雅”;拟古成了俗套 , “雅”也会变成“俗” 。所以“俗”有“凡庸”一义 。但是 , 一旦成为小众的风尚 , “俗”也被称作“雅” 。从音乐角度看也是这样:一方面 , 雅乐必以俗乐为素材来源 , 因而代表得到加工的俗乐;另一方面 , 俗乐一旦进入宫廷 , 便有上升为雅乐的趋势 。雅俗之间频繁转换 , 转换的关键要素 , 首先是某种制度 , 其次才是时间 。从《四库全书总目》“辨雅乐 , 明律吕”、“乐府之余音 , 风人之末派”等语看 , “律吕”“乐府”是两个关键的制度要素 。就此而言 , 我们不妨把“雅乐”理解为纳入宫廷(“乐府”)乐律体系(“律吕”)的音乐 。上文以“雅乐属性”与“律吕属性”并列 , 使用“雅乐身份”“雅乐性格”等语 , 乃基于这种理解 。
从这个角度看 , 唐代“俗乐调” , 名为“俗乐” , 性质却不是俗乐 。按此名见于《玉海》卷七《律历》所引徐景安《乐书·雅俗二部第五》 , 说:“雅乐均调法 , 着旋宫一律五音相生二变 , 起自黄钟为始 , 循于仲吕为终 , 十二律总十二均 , 音六十声 , 成八十四调 。皆京房参定 , 荀勖推成 。俗乐调有七宫、七商、七角、七羽 , 合二十八调 , 而无徵调 。”这段话里的京房是西汉数学家、律学家 , 荀勖是西晋掌乐大官 。全段话意思是说:唐代雅、俗二部的区分 , 乃缘于汉末八十四调体系与胡乐入华以后的二十八调体系的区分 。
《新唐书》卷二一《礼乐志》也说到俗乐调的产生 , 说:“自周陈以上 , 雅郑淆杂而无别 。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 , 至唐更曰部当 。凡所谓俗乐者 , 二十有八调……”这段话表明:雅、俗乐调都是宫廷乐调体系 , 因为进入宫廷的先后不同 , 在隋代分为两部 。《唐会要》卷三三有“诸乐”篇 , 列举“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 , 其中有云“太簇宫时号沙陁调”“太簇商时号大食调”“太簇羽时号般涉调”“林钟宫时号道调”“黄钟商时号越调”“林钟商时号小食调”“林钟羽时号平调”“黄钟羽时号黄钟调”“中吕商时号双调”“南吕商时号水调”云云 。这些记录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一、唐玄宗之时 , 也就是和《教坊记》所记事件相近的年代 , “俗乐调”已经编入官方音乐机构太乐署了;二、雅、俗两种符号体系 , 这时已经汇合;三、俗乐调被称作“时号” , 可见“俗”意味着新鲜和流行 。
总之 , 已经编入官方音乐机构太乐署的“俗乐调” , 并不是俗乐的标志 。综合起来看 , 关于唐代雅、俗音乐的关系 , 有以下三个基本知识:
其一 , 唐代音乐的确有雅、俗之分 , 唐代音乐事物也的确有称“雅”、称“俗”的区别 。
其二 , 这种雅、俗之分是多维度的 。就最严格的意义说 , 用于宫廷祭祀仪式(比如祭太庙)的音乐属雅乐 , 未用于宫廷祭祀仪式的音乐属燕乐或俗乐 。但在一般情况下 , 人们把雅、俗看作宫廷音乐运动的两极 , 既可以就旧乐调、新乐调分雅俗 , 也可以就乐曲是否纳入律吕体系分雅俗 , 还可以就是否属于“部伍之声”(《通典》《旧唐书》语)来分雅俗 。上文用“属性”“身份”“性格”等语做“雅”的后缀 , 其实就是把“雅”理解为宫廷音乐运动的一种趋向 。
其三 , 雅与俗是相对而存在的 , 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没有固定不变的“雅” , 也没有固定不变的“俗” 。比如北朝时期的“俗乐调” , 到隋唐之时便编入雅乐 , 同雅乐调相汇合 。
因此 , 只有既知其一又知其二 , 既知其二又知其三 , 我们的知识才全面 。比如有人判“俗乐调”在唐代属俗乐 , 这就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三 。李昌集教授说“判断是否为雅乐的明确标准是:唐代雅乐机构太乐署的供奉乐乃是雅乐;教坊则是执掌俗乐的机构 , 虽也参加一些雅乐活动 , 但主体是娱乐性俗乐” 。这同样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三 。因为教授的意思是:教坊曲属俗乐 , 太乐署所掌乐才是雅乐 。验诸事实 , 情况不完全是这样 。尽管教坊、太乐署有职能上的分别 , 但其所掌乐曲却是彼此交叉的 。《唐会要》记“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 , 其中便有很多教坊曲 。比如教坊曲《庆云乐》 , 太乐署编入太簇宫;教坊曲《大酺乐》 , 太乐署编入中吕商;教坊曲《长命女》《武媚娘》《三台》 , 太乐署编入林钟羽;教坊曲《濮阳女》 , 太乐署编入林钟羽、黄钟羽;教坊曲《太平乐》 , 太乐署编入林钟商、中吕商;教坊曲《破阵乐》 , 太乐署编入太簇商、林钟商、黄钟商、中吕商、南吕商 。请问:这些曲调算雅乐曲呢 , 还是俗乐曲?
前面说过:《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该读“yuè”》一文增加了一句话 , 即“以上所说‘雅乐’ , 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应用‘雅’‘俗’相对观念的 , 即把进入宫廷并在宫廷音乐机构中被艺术改造过的音乐称作‘雅’” 。事实上 , 这句话也涉及比较全面的知识 。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必须在一定的语境中讨论雅俗之分 。
三
我主张从《教坊记笺订》入手讨论《清平乐》一名的读音问题 , 有朋友评价说是“出奇制胜” 。这纯属“谬奖” 。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出奇” , 最多只是想“守正” 。从现有资料看 , 《清平乐》一名的读音问题 , 首先出现在唐玄宗时期的教坊 。只有利用《教坊记》的记录 , 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其他办法都只是隔靴搔痒 。
我之所以相信《教坊记》的记录 , 有以下四个理由:
其一 , 《教坊记》是关于《清平乐》一名的最早的记录 。作者崔令钦是参与教坊管理的中下层官吏 。书中记载唐玄宗时期的教坊制度、乐伎生活和各种乐曲的内容和来源 。很真实 , 很接地气 , 不同于文人诗文中的个人化的表达 。
其二 , 在《教坊记》中 , 《清平乐》一名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 相反 , 它和《众仙乐》《大定乐》《龙飞乐》《庆云乐》《绕殿乐》《泛舟乐》《抛球乐》《清平乐》《放鹰乐》《夜半乐》《破阵乐》《还京乐》《天下乐》《同心乐》《贺圣朝》《奉圣乐》《千秋乐》等乐曲排在一起 。根据《教坊记》的书写习惯 , 以及中、日同时期各种乐书的书写习惯 , 可以判断 , 这些乐曲是同一类曲调;这些曲调名中的“乐”字 , 有同样的涵义和读音 。
其三 , 以上这些曲调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大都有乐调标记 。也就是说:它们进入了某个乐律体系 。我们知道 , 只有接受了某种艺术加工——比如配上器乐——才可能进入这种乐律体系 。大家不妨以乐工或乐官的身份来设想一下:一种曲调是同乐队相协调的 , 另一种没有经过这种协调 , 两者有什么不同?至少 , 后者不能称为“乐曲”;而按照古人关于“乐”的理解 , 前者才有资格称为“乐” 。
其四 , 以“乐”为名或不以“乐”为名 , 这两种曲子的区别很明显 。在《教坊记》中 , 前一种(以“乐”为名)的曲子 , 总共有26支 。据《教坊记笺订》和《羯鼓录》《唐会要》等书 , 其中至少有22支(占比85%)有配乐记录 。这22支曲子是:《众仙乐》《大定乐》《龙飞乐》《庆云乐》《泛舟乐》《抛球乐》《清平乐》《放鹰乐》《破阵乐》《夜半乐》《还京乐》《天下乐》《奉圣乐》《千秋乐》《倾杯乐》《黄钟乐》《太平乐》《长庆乐》《大酺乐》《大明乐》《镇西乐》《金殿乐》 。而《教坊记》中不以“乐”为名的曲子 , 总共有252曲 。其中能找到配乐记录的曲子 , 只有《透碧空》《贺圣朝》《春光好》《长命女》《武媚娘》《想夫怜》《思帝乡》《感皇恩》《菩萨蛮》《虞美人》《望月婆罗门》《西河师子》《西河剑器》《苏莫遮》《濮阳女》《三台》《苏合香》《杨下采桑》《广陵散》《柘枝引》等20曲;加上一些疑似配乐的曲子 , 如《隔帘听》《团乱旋》《玉树后庭花》《胡渭州》《宫人怨》《胡霓裳》《兰陵王》等 , 不超过30曲——占比约11% 。两者的对比很明显 。也就是说 , 以“乐”为名 , 同配乐有极大概率的关联 。
《教坊记》还有一个情况 , 有助于证成以上说法 。这就是书中以“子”为名的曲子 , 除《西河师子》《醉公子》而外 , 有65曲 , 是依次编排的 , 为第213曲至277曲 。之所以依次编排 , 显然因为它们同具“小曲”的身份 。任半塘先生曾说到这一点 , 认为它们“在曲调本质方面当亦有别 。例如其中之一部分约二十调 , 乃大曲摘遍 , 因先有大曲始产生小曲者” 。这话的意思是:“子”曲往往来自另一支同名乐曲 , 其中一部分是大曲 。任先生这番话可以在《教坊记》中找到内证——《镇西子》有对应的乐曲《镇西乐》(第221曲)、《破阵子》有对应的乐曲《破阵乐》(第17曲);而《千秋子》则有两支对应的乐曲:一是曲子第23曲《千秋乐》 , 二是大曲第288曲《千秋乐》 。如果说大曲是由歌、乐、舞结合而成的音乐品种 , 如果把《镇西子》等称作“子曲” , 把《镇西乐》等称作“乐曲” , 那么 , 我们便可以利用这些记录来作以下论证:
论据一:《千秋子》有两支对应的乐曲:一是“乐曲”《千秋乐》 , 二是大曲《千秋乐》 。这说明“乐曲”和大曲性质不同 。
论据二:尽管如此 , “乐曲”却可以同大曲一样 , 成为“子曲”的母体 。
论据三:大曲转变为“子曲” , 如任先生所说 , 主要采用“摘遍”的方式 , 亦即在长结构中摘取一段 。
推论一:“乐曲”转变为“子曲” , 必也有相类似的方式 。
推论二:既然“乐曲”不是大曲 , 不具备歌、乐、舞相结合的长结构特点 , 那么 , 它作为“子曲”的母体 , 转变为“子曲”的路径便只有一条:把复杂结构简单化 , 显而易见 , 这就是裁去配乐的部分 。当然 , 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乐曲”与“子曲”的关系:把徒歌配上乐 , 改制为“乐曲” , 造成“子曲”和“乐曲”的对应 。
结论:“乐曲”和“子曲”的主要区别 , 其实就是配乐之曲与徒歌之曲的区别 。也就是说 , 《教坊记》中以“乐”为名的曲调 , 在性质上是配乐之曲 , 所以教坊乐人加以强调 , 把曲名“乐”读为“岳” 。
四
各位朋友的疑问 , 主要在以上三方面 , 今故作答三篇 。另外 , 李昌集教授为了解构我的观点 , 提出了若干同主题或有关或无关的“否证”意见 。今且仿效李教授的方式 , 就其中涵义较明确的意见尝试作答 。
1.“《教坊记》一些曲名中的‘乐’ , 当时教坊乐人也未见得都读‘岳’ , 也可能会‘不严肃’的读‘洛’ 。所以 , 即使崔令钦把曲名中的‘乐’都读为‘岳’ , 也不等于就是‘盛唐教坊乐人的习惯’ 。”
答:《教坊记》是现存唯一记录盛唐教坊乐人乐事的书 , 所记并不是乐官崔令钦的私人生活 , 而是教坊乐人群体的生活 , 故目录学家有“猥杂”“鄙俗”之说 。但其史学价值已被历代研究者共认(见《教坊记笺订弁言》) 。曲调名是教坊通用的语言符号 , 和其他名称一样 , 具有约定俗成的品质;而史载崔令钦“簪笔著作之余 , 又曾执笛以验声” , 与教坊乐人同处一个语言环境 。所以我认为《教坊记》所载曲调名表达了盛唐教坊乐人的习惯 。教授不同意我的看法 , 那么可否告知:崔令钦记录的是哪些人的习惯?
2.“即使太乐署雅乐曲名中的‘乐’皆当读‘岳’ , 也不能成为俗乐的教坊曲也应全都读‘岳’的证据 。”
答:这里说“即使” , 意思是说它的批评对象是虚构的——其实未有人说过太乐署雅乐曲名的读法和教坊曲的读法一样 。为此我想请问:教授为什么要设计这个问题呢?曲调名是规约符号 , 在太乐署和在教坊 , 有什么理由要使用不同的读音呢?如果认为两处曲调名的读音未必一样 , 那么 , 是否可以举出点证据来呢?
3.“譬如大曲 , 是一种音乐体制和表演形式 , 唐大曲无传辞 , 宋大曲有存词 , 其中既有雅乐性质的礼乐歌词 , 也有俗乐性质的宴乐歌词 , 如《抛球乐》 , 本源是民俗游戏歌辞 , 今见最早的民间作品是唐代敦煌写本歌辞……《抛球乐》不属雅乐系统 , 《高丽史·乐志》载有宋代宫廷大晟乐府所制《抛球乐》大曲 , 由《折花令(三台)》《水龙吟令》《小抛球乐令》《清平令》四曲构成 , 是‘相将正是多欢宴’的宴乐歌词” 。
答:这段话很奇怪 , 因为其中有四个知识性错误:
第一 , 唐大曲不是“无传辞” , 而是有传辞 。《乐府诗集》卷七九《近代曲辞》载《水调》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入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彻;又载《凉州》歌第一、第二、第三和排遍第一、第二;又载《大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彻;又载《伊州》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入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又载《陆州》歌第一、第二、第三和排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这五组歌辞 , 不是唐大曲的传辞又是什么呢?按照任先生的看法 , 敦煌曲中还有一批大曲辞 , 即《何满子》《剑器》《斗百草》《阿曹婆》《苏莫遮》之辞 。关于这些作品 , 《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有《杂言大曲辞》一节 , 作了专门讨论 , 不难看到 。
第二 , 现存《抛球乐》的最早作品并不是敦煌写本歌辞 , 而是刘禹锡、皇甫松的调名本意辞 。刘辞中有“幸有《抛球乐》 , 一杯君莫辞”句 , 皇甫辞中有“少少抛分数 , 花枝正索饶”句 , 说明此曲用于酒令歌舞 。其曲由《教坊记》著录;《羯鼓录》称《打球乐》 , 属太簇商:可见盛唐之时已是“乐曲” 。任先生《敦煌曲初探·曲调考证》认为:“此调起源于舞 , 原从大曲中摘其快拍之遍而成 。又简化为五言六句声诗 , 专门适应筵间行令之用” 。而敦煌所传《抛球乐》咏“少年公子负恩多”和“殊容绝胜上阳家” , 已离开调名本意的初始形态 , 无法据此说《抛球乐》“本源是民俗游戏歌辞” 。
第三 , 宋代宫廷所传《抛球乐》不是大曲 , 而是队舞之曲 。《宋史·乐志》(页3350)有“队舞之制” , 将《抛球乐队》编属“女弟子队” , 列在《菩萨蛮队》《感化乐队》之后 , 说:“三曰《抛球乐队》 , 衣四色绣罗宽衫 , 系银带 , 奉绣球 。”我们知道 , 大曲不同于组曲 , 其结构是序、中序(歌)、破、急的结合 。所谓由“《折花令(三台)》《水龙吟令》《小抛球乐令》《清平令》四曲构成” , 这种结构绝不是大曲的结构 , 而是队舞的结构 。
第四 , 《高丽史·乐志》所载《抛球乐》 , 既不能说是“大曲” , 也不能说“不属雅乐系统” 。按《抛球乐》队舞是在公元1114年(徽宗政和四年、高丽睿宗九年)传入高丽的 , 时称“宋新乐” 。《高丽史·乐志》记载:睿宗九年“十月丁卯 , 亲袷于太庙 , 兼用宋新乐” 。《高丽史节要》记载:睿宗九年“冬十月 , 奉惠宗神主复入于大庙第二室 , 出迁成宗神主于康陵 。宴于乾德殿 , 始举乐……亲祫于大庙 , 兼用宋新乐” 。既然用于祭太庙 , 怎么能说“不属雅乐系统”呢?不过到公元1116年六月 , 宋徽宗再次向高丽颁赐“大晟新乐” , 睿宗将其用于宗庙祭祀和宴享大会 , 《抛球乐》才改入“唐乐” 。关于这件事 , 在凤凰出版社即将出版的《高丽史乐志校证与研究》一书中有详细考证 。书中很多事例证明 , 依照文辞去划分雅乐和宴乐是靠不住的 。
以上四条 , 使我不免想问:教授为什么要在“大曲”的名义下论证《抛球乐》一名的读音呢?为什么要谈宋代和高丽呢?唐代《抛球乐》资料很丰富 , 为什么不循用任先生所倡“以唐治唐”的方针 , 而要舍近求远呢?
4.“从乐理上说 , 清调为商调曲 , 平调为角调曲 , 用现代乐理言之 , 清调、平调的调式分别以2(re)、3(mi)为旋律主音和煞音 , 两个调式是合不成一个‘调式’的(虽然音乐风格上可以互相汲取) , 所以古代乐类文献中记有清调、平调之名及其音乐宫调 , 但从来没有乐类意义上的‘清平调’之名和音乐调类 , 将《清平调》认作清调、平调 , 再由之推论《清平乐》的‘清平’也是清调、平调 , 就更靠不住了 。”
答:这段话同《清平乐》的读音问题没有太大关系 , 因为《清平调》不等于《清平乐》 。何况教授的意思是说“清平”不指清调、平调 , 而是指“天下清平”;这一说法 , 也不妨碍把《清平乐》理解为天下清平之乐曲 。不过 ,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教授关于《清平乐》一名同清调、平调无关的说法 , 是难以成立的 。一首乐曲诚然不会既是商调曲又是角调曲 , 但不能排除:这首乐曲既包括商调乐句又包括角调乐句 。这种情况仍然可以称为“清平” 。这不仅因为《教坊记》记载《清平乐》为“大石” , 大石调即是商调 , 调式与清调相同;而且 , 据学弟伍三土观察 , 唐宋人指称乐曲宫调原有两种习惯:其一是以乐曲为单位 , 其二是以乐句为单位 。姜夔《徵招》词序说:“此一曲乃予昔年所制 , 因旧曲正宫《齐天乐慢》前两拍是徵调 , 故足成之 。”意思是说:《齐天乐慢》是宫调曲 , 但单独拿第一乐句出来说则是徵调 。所以 , 姜白石在旧曲第一乐句之基础上创作新曲 , 便取名为《徵招》 。《清平乐》也可能采用这种取名方式 。也就是说 , 把《清平乐》理解为一个以清调为主而混杂平调乐句的乐曲 , 虽无证据确定为事实 , 却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
5.“唐代有‘乐’的曲调名 , 大多没有宫调律吕标记 , 《教坊记》仅有几个‘乐’字曲名标注了宫调 , 据此推论其它所有曲调 , 只是一种思路而不是直接证据 。”
答:这话有合理的成份 , 即是说讨论问题不要以偏概全 。不过 , 所谓“唐代有‘乐’的曲调名 , 大多没有宫调律吕标记”;“《教坊记》仅有几个‘乐’字曲名标注了宫调”——这两句话却不符合事实 。“唐代有‘乐’的曲调名” , 除《教坊记》外 , 主要记载在《羯鼓录》的“诸宫曲”和《唐会要》的“太乐署供奉曲”中 。后两处记载中的曲调 , 并不是“大多没有宫调律吕标记” , 而是全部都有宫调律吕标记!至于《教坊记》 , 尽管各版本未必都标了曲名宫调 , 但《教坊记笺订》却对此作了细致的钩稽考订 。我在上文列举的数目是:26支以“乐”为名的教坊曲子 , 其中至少22支曲子(占比85%)有配乐记录 。关于这一点 , 《我看》一文已作论证 。所以我不免怀疑:教授在作批判之前 , 是不是把《我看》一文读完了呢?或者 , 是不是查证过《教坊记笺订》《唐会要》等书呢?
6.“今《教坊记》诸整理本均将‘大曲名’作为一个调名 , 误 。‘大曲名’是个提示而不是曲调名 , 今天排版最好另起一行 。”
答:《教坊记》的整理本 , 严格意义上说 , 就是《教坊记笺订》 。但以上这句话 , 恰好与《教坊记笺订》不合 。请看附图:图一是中华书局1964年版《教坊记笺订》(第146页) , 图二是凤凰出版社2013年版《教坊记笺订》(第148-149页) 。其中的“大曲名”都写为篇名 , 并没有和曲调名相混 。同样的情况也见于两种标点本:《中国文学参考资料小丛书》本《教坊记》(图三)、《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本《教坊记》(图四) 。可见教授所谓“诸整理本”和“均” , 不免夸大其辞 , 它指的不过就是《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教坊记》 。此本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于1959年 , 并无校注 , 很难称作“整理本”;它对“大曲名”三字的处理 , 也恰好表明它是个劣本 。不过反过来看 , 教授这句话还是有意义的 。因为它启发我们:有些人常用的《教坊记》就是《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 。于是引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进行学习和研究 , 是不是要注意选用好版本 , 以免遭受劣本之害?
文章插图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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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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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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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以上六个问题 , 未必都关于宏旨 。今谨遵任半塘先生“严正做人”之教 , 一一敬答如上文 。希望对澎湃新闻的读者有所裨益 。事实上 , 我们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 就是如何对待读者的问题——如果不能帮助读者求得真知 , 那么 , 讨论《清平乐》的读音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呢?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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