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开发研究院#美国施压人民币汇率趋势研判( 四 )


(二)汇率操纵仍将成为中美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博弈焦点
《美墨加贸易协定》专门提出禁止成员国进行货币操纵(currencymanipulation)的条款 , 具体包括:实现并维持由市场决定汇率的体制;限制竞争性贬值 , 包括通过干预外汇市场达成这一目标;强化经济基本面因素以促进宏观经济和汇率稳定等 。 从这里可以看出 , 未来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美方关注的重点将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中国是否存在竞争性贬值 , 以及信息披露是否全面及时等方面 。
对中国来说 , 我国目前已经及时公布外汇储备规模月度变化、国际收支平衡表季度变化以及相关头寸信息 , 中美在这一领域立场预计不会存在较大差异 。 随着我国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 预计中美在这一方面达成共识的难度也不大 。 对于货币操纵 , 预计双方将存在较大分歧 。 在各国金融当局的日常业务中 , 通过一定程度干预以实现本国货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或避免出现大幅波动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 对中美来说 , 问题关键在于中国是否在干预汇率升值的同时对美国存在大规模贸易顺差 。 如果中国对美贸易逆差无法得到显著扭转 , 即使人民币汇率出现一定程度升值 , 美国仍有可能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
此外 , 美国是否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不会仅仅依据既有的判定标准 , 也会考虑中美博弈态势的变化 。 美国将中国列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后 , 竞争将成为中美关系发展中的重要关键词 , 在中美长期博弈过程中 , 两国关系的发展也将起伏不定 , 反映在汇率问题上 , 美国预计会视现实需要决定是否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 即未来中美博弈加剧时 , 美国可能会再次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 而当中美博弈出现暂时缓和时 , 则会将中国移出“汇率操纵国”名单 。
(三)未来美国可能针对人民币汇率而放松汇率操纵判定标准
在美国财政部目前的三项汇率操纵判定标准中 , 中国仅满足判定标准一 , 判定标准二和判定标准三均不满足 , 这也是2019年8月美国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后引致多方批评的主要原因 。 虽然目前来看 , 上述三项汇率操纵判定标准在决定一国是否存在汇率操纵行为中发挥的作用有所降低 , 但美国不会完全抛弃上述标准 , 而是通过调整和放松上述判定标准使判定人民币是否存在汇率操纵更加符合法律规定 , 可能的途径包括:
一是提高判定标准一的同时放松判定标准二和判定标准三 。 对于判定标准一 , 2019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规模仍然较大 , 达到3456亿美元 , 其中对华货物贸易逆差为4192亿美元 , 中国仍是美国第一大贸易逆差国 , 显著高于其对墨西哥(逆差1018亿美元)、日本(逆差690亿美元)、德国(逆差672亿美元)以及爱尔兰(逆差527亿美元)等主要贸易对象的贸易逆差 。 从这个角度看 , 如果美国旨在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 未来可能将“对美贸易顺差规模每年超过200亿美元”的标准提高至每年超过500亿美元 。 对于判定标准二和判定标准三则可能分别降低经常账户顺差和汇率干预规模占GDP的比例 , 如将经常账户顺差占GDP比重降至2.5% , 将12个月中购买外国资产的规模占本国GDP的比重降至1.5% 。
二是放松判定汇率操纵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 。 目前 , 美国判定一国是否存在汇率操纵需要同时满足现有三项判定标准 , 未来可能放松这一约束条件 , 如规定同时满足其中两项判定标准即可将一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等 。
#综合开发研究院#美国施压人民币汇率趋势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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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施压的潜在影响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 , 美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施压可能对我国的国际收支、金融稳定、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产生潜在影响 。
(一)一定程度上削弱我国部分商品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