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光goldenshine』五上市公司选择对簿公堂,并购后遗症:业绩补偿“被赖账”

近期 , A股市场有五家上市公司 , 因并购标的原股东未能完成并购时的业绩承诺 , 不得不采用诉讼或仲裁等方式 , 来解决相应纠纷 。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 , 部分并购重组事项的交易对方无法完成并购业绩承诺 , 并引发涉诉和涉及仲裁的事项 , 或已成为A股市场的一种特殊现象 。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 , 从2020年4月以来 , A股市场共有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退市保千 , 证券代码:600074.SH)、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 证券代码:600568.SH)、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 证券代码:603880.SH)和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宏泽 , 证券代码:002836.SZ)等四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涉诉公告 。 另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百花 , 证券代码:600721.SH)披露了涉及仲裁的公告 。 无论是涉诉 , 还是涉及仲裁 , 核心的纠纷只有一个 , 就是股权转让收购的标的资产 , 在业绩承诺期内 , 其经营业绩未达到收购责任方先前的业绩承诺 。 在收购双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 , 只能选择对簿公堂 。
退市保千和中珠医疗 , 一家欢喜一家愁
因连续三个财务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 , 并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ST保千于2020年4月2日公布终止上市公告 , 成为退市保千 。 4月13日 , 上市公司披露了一则涉诉公告 。 由于在收购补偿协议中 , 股权回购约定涉及违法的情况 , 一审判决结果为上市公司败诉 。
据退市保千的涉诉公告披露 , 2014年 , 退市保千与庄敏、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海昌、庄明、蒋俊杰等5名交易对方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 约定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定向增发13.60亿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100%股权 。 后续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中约定 , 2015年到2017年 , 交易对方对保千里电子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作出2.83亿元、3.66亿元和4.44亿元的业绩承诺 , 如果三年内 , 保千里电子的经营业绩达不到上述业绩承诺水平 , 那么交易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13.60亿股股份 , 并由公司以1元回购 。 2015年3月10日 , 退市保千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3.60亿股 , 完成了保千里电子的股权转让事项 。
可是 , 保千里电子经审计的2015年至20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业绩承诺水平 。 原本应由交易对方承担补偿协议中规定的责任 , 但是虽经退市保千多次督促交易对方履行相关责任 , 交易对方却始终未回复 。
由此 , 退市保千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起诉上述5名交易对方 , 要求依法判令交易对方按补偿协议约定 , 实现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13.60亿股公司股份 。
可是 , 退市保千于近日收到宝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 , 除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对本公司职工进行股份奖励和股东因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需要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四种情况之外 , 公司本身不能收购自身股份 。 显然 , 上市公司要求以1元总价回购交易对方所持自身13.60亿股股份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 , 公司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 不过 , 公司在公告中声称将继续上诉 。
与退市保千的境遇相反 , 中珠医疗的相关诉讼一审判决为胜诉 。 2020年4月14日 , 中珠医疗披露了一则《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据该公告披露 , 2015年9月和2016年1月 , 中珠医疗与收购标的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的三名原股东 ,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和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分别签订了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和补偿协议(二) , 收购了标的公司一体医疗的10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