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强占集体资源暴富( 四 )

  “报恩”充当“保护伞” , 小小“蝇贪”财源不断

  2010年 , 厦成高速A4标段开工建设 , 其中一个项目雷公山隧道经过青礁村 。 这让颜小敏、颜某武等人嗅到了商机 。 雷公山是一座石头山 , 挖隧道产生的大量洞渣打碎成石子后 , 可进一步加工变为矿产资源出售 。 颜小敏、颜某武和另一名本村商人先后找过颜鸣秋 , 希望借由村委会的介绍信得到洞渣处理权 。 为了报答“恩情” , 颜鸣秋确定了一项让各方满意的“利益均沾”方案:与颜小敏合作拿下洞渣处理权 , 并将洞渣卖给颜某武 , 卖得收益与颜小敏约定“五五分成” 。

  洞渣是国有资产 , 如何能占为己有?颜鸣秋对此没少“下功夫” , 颜小敏则毫不犹豫地决定采取强占的方式 。 2010年2月中铁电气化局雷公山隧道施工方进场后 , 颜鸣秋和颜小敏马不停蹄赶到现场阻拦施工 。 颜鸣秋对项目经理说:“在我们村的地块施工 , 工程的地材和洞渣就要给我们做 , 否则不能开工!”“到我们村做工程 , 也不打听一下是谁的地盘 , 就敢开工?”颜小敏也蛮横地对项目经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