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在生活中,其实很多人会吧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混淆,但是,这两种合同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 。那么您知道劳务合同是什么法律关系?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
一、劳务合同是什么法律关系
劳务合同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一般是属于合同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二、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
三、劳务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也称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或构成要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所必不可少的事实因素 。合同只有具备成立要件时,才能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客观存在,否则,劳动合同不能成立 。劳动合同成立的要件可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
缔约人是实际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是未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劳动合同缔约人应为双方或多方,且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合同当事人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缔结合约的能力,是影响合同法律效力的因素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其中,年满18周岁且具有判断能力的自然人和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可以独立缔约;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可独立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在其他情况下则需要法定代理人代订合同 。法人只要不违反强行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不再受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的限制 。但专为特定目的设定的法人,还应在经营范围及其辐射范围内缔约 。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设立法人的筹备组织等,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
【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希望对那些签订了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在查阅自己的合同时有所帮助,因为无论是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都避免不了会有单位在内容上规定一些有利于自己而损害劳动者的违法条文,所以劳动者必须要清楚劳务合同具有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合同是什么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总而言之,上文对于劳务合同相关的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看到这,大家应该都知道劳务合同是什么法律关系了吧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法律分析:劳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合同编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