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分等级吗

低保按照不同程度分为ABC三类 。分别为:
1、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
2、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
3、C类: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 。
关于低保金有几个等级和每户每人一年应该是多少低保分有3个级别:1级最高,3级最低,低保金是按户为单位每月发放,吃低保累计时间越长,人口数不一样,一年总计数也就不一样 。如3个人一户口二级每月大约315元 。乘12个月等于3700元 。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
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农村低保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请享受 。收入包括养殖业、种植业、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外出打工等收入,是否能享受需要到村里申请,村里开会评议、张榜公示后上报到乡镇政府 。详细情况请咨询你们当地民政部门,因地制宜,各个地区的标准有所不同 。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
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还早于城市 。只不过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此项制度建设一直进展缓慢 。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 。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 。也正是因为这一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后,地方政府的主动性普遍被调动起来,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仅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和浙江、广东2省,且维持了较长时间 。

2004年以后,发展态势有了明显变化 。当年,福建、辽宁、江苏3省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达到了1206个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陕西、海南5省,建立此项制度的县(市、区)总数增加至1534个2006年前11个月,又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肃、湖南、山东、重庆9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数则达到了1791个 。目前,中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达1262余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0余元,1至9月份人均补助差额41元,1至10月份农村低保支出达到285亿元 。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