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指的是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 。“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单单以户口来决定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兼顾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失偏颇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 。“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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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什么意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 。
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理由,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的土地承包权 。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