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申活暖新春】在沪过春节系列之要“乐”心,相关税收知识科普来啦( 二 )


(3)疫情防控捐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二、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三、热点问答

企业或个人进行捐赠 , 对公益性捐赠票据有哪些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规定 , 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 , 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 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 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


公益社会组织未能及时开具捐赠票据 , 还能享受全额扣除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 , 如果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 , 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 , 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


个人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 , 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个人名字 , 还能享受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 ,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 , 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 , 当年利润为负数 , 是否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 ,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 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 , 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包括扶贫捐赠支出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第二条规定 ,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 , 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 , 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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