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月1日起, 阜城县城内全面禁止…

小编温馨提示:前方高能,《注意! 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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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公安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为进一步打造文明县城、和谐县城,为我们的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相关规定,阜城县公安局提示您:

自2018年1月1日起,县城主城区即东至恒通大街,西至西安大街,北至开发区顺达路,南至振兴路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检、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禁放范围内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格依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处以500元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

,决不姑息迁就。

公安机关真诚地希望广大群众和各界朋友积极响应政府要求,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的管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对身边发现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

及时举报,拨打“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请广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告别陋习,崇尚文明,警民携手共同为创建平安文明县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致,

敬礼

阜城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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