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瑜:加快中日医院OPO团队建设,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移植

陈静瑜:加快中日医院OPO团队建设,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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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周亦川

来源 | 搜狐健康

有器官捐献,才能有器官供给,有了供给才能做移植手术,让一个重病患者重新获得生命。12月1日,在中日医院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建设及器官捐献推进会上,中日医院肺移植中心副主任陈静瑜教授指出,想要开展器官捐献,就需要大力推进建设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建设。

2015年我国取消了死囚器官获取,做移植手术需要更加阳光的器官捐献的流程。一家医院要开展移植手术,包括肺移植、肝移植乃至心脏移植等等,需要有自己的OPO团队,有实际的工作成效,才能用于申请移植中心。一家医院不能光利用器官,若没有产出,也不能做好器官的维护,医院是不能有移植的资质的。

陈静瑜说,青医附院有非常优秀的OPO团队,是一个很好的典范。团队建设规范,有固定专职的人员、办公室,特别是器官协调员;每个案例都很规范,就像法院的卷宗一样,整套流程记录很完备。从器官维护,到最后的分配,可以经得起国家检查。

陈静瑜曾提到,肺移植手术开展的前提是有适宜的器官供给。2016年全国有4080个心脑死亡病人进行了器官捐献,但我们仅利用了5%的肺源,陈静瑜认为,尽管国内肺源相对富足,但是符合要求的肺源因被污染、维护差等问题出现不足的情况。值得欣喜的是,随着近年技术的逐渐成熟,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目前非常顺畅,将来器官移植需要建立器官修复工厂,这个修复工厂如果建立,就会像血库一样,把供体器官修复后分配到各个移植医院进行手术。

中国的肺移植跟国外不一样,我们的供体质量与一些国家相比差不少。陈静瑜坦言,“国外有脑死亡立法,病人都是在48小时内把器官捐出来,所以肺相对很干净,没有任何感染,再加上国外受者全身状况条件好,所以国外术后一年生存率可能在90%左右。”

器官维护确实是我国器官捐献的一大难点,捐献法规完毕的国家一般是18小时就完成了,但我国尽管有脑死亡判定标准,但脑死亡没有立法,有时患者家属不认为脑死亡患者就是死亡,因此ICU医生需要做大量的与患者沟通的工作。如果这个过程需要五六天,那么肺部出现感染、肺水肿,心肌也会水肿导致心功能不全难于作为供体心、肺用于移植。能够把器官功能维持好,这也是我们医生需要做的工作。一旦手续完备,我们还能把器官都利用起来。比如一个脑死亡患者需要捐献器官,不仅是肝和肾,如果把肺脏、心脏都能够利用起来,就可以从救三个人转为救六个人。

中日医院副院长刘鹏介绍,中日医院对OPO团队建设十分看重,包括与全国各领域的移植专家合作,建设空中运转体系等。不光是做本院的移植,还想要做器官移植的体系,把心脏移植、肝移植等作出行业的标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器官移植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