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筹毒资盯上汽车油箱 多次盗窃汽油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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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桂林11月20日电(通讯员 陈晓华)“瘾君子”吴某曾因盗窃被判刑,为筹毒资将黑手伸向路边停放汽车的油箱,多次盗窃汽车油箱里汽油柴油,后被失主擒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46岁的吴某,是荔浦县人。吴某因犯盗窃罪,2015年4月7日被荔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5年10月30日刑满释放。为筹毒资,吴某将黑手伸向路边停放汽车的油箱,2016年4月11日凌晨,吴某驾驶一辆白色踏板车,携带藤篮、油桶及塑料软管等作案工具,来到荔浦县荔城镇五里村一洗车场门口,用手拧开黄某停放在此的一辆大型解放牌翻斗车的油箱盖,盗走油箱内柴油120升。2016年4月20日凌晨,吴某使用上述作案方式,在荔浦县荔城镇岭背村公路边,从甘某停放在此的一辆重型货车油箱内盗走柴油37升。当天晚上,吴某使用上述作案方式,在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从张某停放的一辆农用拖拉机油箱内盗走柴油35升。2016年5月25日凌晨1时许,吴某驾驶一辆125型摩托车,使用上述作案方式,在荔浦县荔城镇荔柳路广富小区路口附近路段,将莫某停放在此的一辆摩托车油箱的输油管拔掉,用小油桶接油箱内汽油。后吴某到公路对面,将曾某停放在此的一辆小货车油箱盖拧开,用油桶接油箱内汽油。吴某正在实施盗窃时,被摩托车车主莫某当场抓获,随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将吴某带至荔浦县公安局。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被害人莫某、曾某被盗的汽油发还。





2016年5月25日,吴某被荔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吴某因患病同年6月4日被荔浦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15日被被荔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荔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吴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