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吸毒夫妻为筹毒资疯狂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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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环江12月8日讯(通讯员 覃继久)日前,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邹某某、罗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和5000,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74万元。





现年49岁的邹某某与43岁的罗某某均系无业人员,俩人已有20多年的吸毒史,亦曾因吸毒被多次强制隔离戒毒,均未成功。2015年俩人因吸毒被河池市金城江公安分局再次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不料二人再次染上毒品。为了筹资吸食毒品,邹某某与罗某某合伙盗窃电动车辆,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28日,夫妻二人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内参与和实施作案12起,其中邹某某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8398元,罗某某涉案合计价值1974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某某及其他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在共同盗窃中,被告人邹某某提供作案工具,积极寻找作案目标,并亲自动手或积极参与盗窃车辆,其后又主动进行销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某在盗窃过程中只是帮忙放风或驾驶车辆离开,起辅助作用。综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