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官」趕絕「老千」之拆細被拒
本文作者高仁,是香港知名財經專欄作者。慣以粵語落筆行文。為保留原文原汁原味,本編未做轉譯。
文:高仁
上集提要:港產片的賭博題材歷久不衰,港交所(00388)作為股票市場的「荷官」,似乎也注視到市場上的蠱惑招數。「荷官」先以第一個過往案例──A公司供股被拒,試圖令「老千」(老千股)自動自覺停止在市場搵食。
各位「巴打」,本文作為「『荷官』趕絕『老千』」系列文章的續集,高仁將講解第二個案例,「老千」B公司建議進行股份拆細,如何被「荷官」揭發其「出千術」。
講一講「老千」的背景資料,在B公司建議拆細前約6個月,其宣布以較市價折讓的價格供股,但因理論除權價會跌至約0.1元,遂以10合1比例進行股份合併,期望按比例提高理論除權價,以確保符合《上市規則》第13.64條【小檔案】。
B公司發出公告約5個月,供股及股份合併亦完成,其股份成交價介乎0.09元至0.19元之間,相當於經供股及股份合併調整後為0.9元至1.9元。
數月內合完又拆
第二個案例正是B公司在完成股份合併後1個月,B公司建議進行股份拆細,1股拆細成5股,以及將每手買賣單位由2000股改為8000股。當時,其股份成交價介乎約1.7元至2元之間。
B公司解釋,拆細的原因是由於其股份成交價及買賣單位價值相對其他同類型公司偏高,令其股份流通量較低;建議拆細後,經調整股價將下降至0.32元,經調整買賣單位價值將超過3200元。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流水不爭先
他,也許就是情商最高的關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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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巴打」,高仁在今年7月〈老千股「合削拆供送」財技〉一文中指出,「老千股」最典型套路是「向下炒」,大股東於高位拋售股份獲利,上市公司則於低位再融資,以大比例兼大折讓價格配售予關連人士,以攤薄小股東權益。
大股東要成功「向下炒」,上市公司要成功「抽水」兼「長供長有」,秘訣就是要懂得利用「合、削、拆、供、送」(即是股份合併、股本削減、股份拆細、供股、送股)財技。
「高仁指點」話你知,B公司擬耍弄的「出千術」,也走不出「荷官」的「法眼」。首先,B公司建議股份1拆5增加交投量,但又建議將買賣單位增大4倍,經調整的每手價值只是稍為低於目前價值。綜合來看,該建議並不合理。
其次,B公司股份拆細建議是在股份合併完成後不久提出,「荷官」不明白何以短時間內要進行這兩種南轅北轍的行動。高仁估計,B公司股價應該是相當波動,除非不是。哈哈!
「荷官」的觀察所得,雖然B公司股價曾經升至2元以上,但之前6個月大部分時間只徘徊在約0.9元至1元之間(經股份合併調整),不但印證了高仁所言非虛,也證明不足以支持其股份拆細建議。
試圖測試底線
第三,「荷官」認為B公司沒有考慮其他方案,例如減低每手買賣單位將每手價值降低,以達到其增加交投量的目的。
因此,「荷官」最終以B公司沒有提供足夠理由以支持其建議為理由,不批准其股份拆細及增加每手買賣單位的建議。
雖然「珠玉在前」,但有上市公司竟然試圖測試「荷官」的底線,下周高仁將會帶各位「巴打」收看其結局。(高仁/財圈識真假)
【小檔案】
《上市規則》第13.64條
如發行人的證券市價接近1仙或9995元,港交所保留要求發行人更改交易方法,或將其證券合併或分拆的權利。
按《有關若干類別公司行動的交易安排之指引》,港交所認為任何證券市價低於0.1元時,即屬《上市規則》第13.64條所指的極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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