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关于道德的一些思索( 二 )

赫拉利在书中的第三章(人类的特质)的第九节(意义之网)中提到了一个除主观和客观之外现实的第三个层次即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ve)的概念。他所谓的互为主体指的是依靠许多人类的沟通互动而不是因为个人的信念或感受存在的这种现实,例如金钱、神、国家和公司等。这种互为主体即第三重现实只存在于人类社会,而动物只生活在客观和主观的两重现实中。人类之所以拥有第三重现实,从人类进化的历史来看,人类为了排除威胁,寻求安全,从而编造出一套故事,大家遵循相同的规则,以至于不相互侵犯,而人类由此也可以建立大规模陌生人协作的网络,从而战胜了其他生物,征服自然,建立了以人类为主宰的世界。而道德就是赫拉利所说的人类一个编造的故事,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与协作,所以衍生出了道德。但它还是不同于像法律这样的第三重现实,法律是由人类构成的国家或由一部分代表人民的人组成的组织所制定的,也就是说法律制定的制定主体还是虚拟的力量,但却赋予了法律的强制性,而道德却没有专门的组织或部门去制定与实施,它也没有强制的力量,它是随着人类的历史文明发展逐渐诞生的,也就是说它只存在于人们所达成的共识之中,也只有这样,它才能具有现实的意义。正如赫拉利所言,故事本应该只是工具,而不应该是目标。道德也是如此,我们不是为了完善道德而去发展道德,我们完善道德的目的在于维护人类社会的秩序,使人类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