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部分围填海项目政府主导未批先填( 三 )

山东省围填海管控政策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2004年制定的《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部分条款与修改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符,未及时修订。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落实不到位。2012年以来,全省填海造地11357公顷,空置率近40%。

广东省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关部门明知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仍然为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等3个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深圳市、珠海市超越审批权限,违规将围堰、暗渠等8宗改变海域属性的非透水构筑物或永久性用海作为临时用海审批。特别是政府主导违法填海问题突出。2012年以来,广东省查处未批先填违法案件281宗,确认违法面积1627公顷,其中,政府主导违法填海面积1528公顷。

天津市相关规划区划填海规模严重超出渤海资源环境承载力。天津市相关规划区划未落实《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渤海围填海提出的“两个最严格”管控要求,规划填海规模远超《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建设用围填海控制数。《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旅游等相关行业规划拟填海面积达到413.6平方公里,是海洋功能区划围填海控制数92平方公里的4.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