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税学院是谁,我们为什么而奋斗( 七 )

第三个维度,要有法律风险意识,这是底线。无论涉税服务专业人士、企业财税高管,或是税局公职人员,在处理涉税事项或执法中,都要敬畏法律,杜绝随意性,以防范行政和刑事风险。

“合伙人讲师”是一个新的商业模式

我们深知,高质量的课程离不开高水准的讲师,以及讲师对课程百分之百的投入,愿意分享“干货”,与培训机构共同成长、一起发展。

而国内培训机构长期存在一个机制短板——讲师和培训机构分属“两张皮”,内在利益诉求不一致,无法协调步调,讲师多以业务拓展、营销为导向,疲于“走场”。

为了克服这一机制短板,华税学院秉持开放、合作的理念,决定同各界税法精英开展紧密型合作,推行“合伙人讲师”模式。

“合伙人讲师”本质上是一种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旨在解决“人和”,让讲师同学院实现短期、长期利益捆绑,学院运营团队做好品牌、战略、运营、服务,全国一盘棋,合伙人讲师作为各地分院的实际负责人,大家同心同德,一起开拓事业,达成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