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明年实施 业界吁尽快制定司法解释( 四 )

齐爱民认为,电商法通过后,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首先,应当在适用范围上予以明确,对于提供服务,如涉及食品安全的外卖平台、涉及交通安全的出行平台等,还需要在具体监管适用上予以确定;其次,法律对于电子商务维权的规定较为笼统,也需要在未来通过政府、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解决机制,真正将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此外,《电子商务法》兼具产业促进和市场规制双重目的,在实施细则制定的过程中,更应该抱着谨慎的态度,防止因制度严苛而束缚了产业创新。

“要特别留意区块链电商的兴起。”齐爱民指出,未来,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将使得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平台运营呈现出新的形态,需要政府加强对区块链电商的研究,“尤其是区块链电商平台与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在法律责任承担上的异同。”

此外,在对适用范围的确定上,在草案审议过程中,就引发众多学者探讨。电商法第9条规定了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中未提及“微商”等新兴交易模式,但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中包含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