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政 四种情形失信企业可实施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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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启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四类失信企业给予“信用修复”机会,企业按照要求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即可跳出“黑名单”正常运营。





据介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仅适用于因违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这类企业有四种情形之一时,经企业申请,实施信用修复后可以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四类情形分别为:企业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是企业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补报了企业年报的;企业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公示了相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更正了相关信息,同时企业已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公示了更正后相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住所重新取得了联系;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期间内办理过相关变更业务或者通过现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了联系的。





申请“脱黑”的企业,经工商部门审批同意后,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记者了解到,截至9月6日,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亿户,全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91万户,其中我省为35710户,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企业我省有两万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