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到2021年拟增城镇住房60.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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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到2021年拟增城镇住房60.5万套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采访人员郭亮平 摄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日前,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年)(公众咨询稿)》(以下简称"《住房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2017~2021年,惠州市将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5万套,保障性住房0.8万套,人才安居住房2.7万套,租赁住房2万套。

规则目标

到2021年计划新建商品住房55万套

当前,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惠州正在积极融入广州、深圳、香港"半小时生活圈"。随着深莞惠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以及深圳 "东进战略"的深入实施,惠州市将会进一步成为深圳等特大城市外溢居住需求的首选目的地。

同时,随着我市优越的自然资源带动旅游、养老地产的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推进,以及产业人口结构转变与"二孩"政策带来的影响,我市未来对于各类住房的需求还将继续加大。

对此,《住房发展规划》提出,在规划期内(2017~2021年),惠州市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5万套,保障性住房0.8万套,人才安居住房2.7万套,租赁住房2万套。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住房发展规划》,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该负责人介绍,《住房发展规划》可以为我市合理安排住房规模与布局提供依据,为住宅用地规划编制与出让提供建议,为推进城乡规划的落地实施提供参考,为制定和出台住房相关政策提供思路。

该负责人表示,最终我市将形成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

系统布局

分类施策优化各县区住房发展空间格局

如何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纵观整个《住房发展规划》,其从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住房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划布局,提出各自发展的策略,并对各县(区)进行了分类指引。

商品住房历来是市民最关注的一个点,也是此次住房发展规划布局最多的一个方面。

根据《住房发展规划》给出的年度供应计划,在五年规划期内,我市将新增新建商品住房55万套。其中,2017年新增新建商品住房12万套,2018年新增11.5万套;2019年新增11万套;2020年新增10.5万套;2021年新增10万套。

具体分到各县(区),在规划期内,惠城区将新增新建商品住房18万套,惠阳区8万套,大亚湾区6万套,仲恺区5万套,惠东县8万套,博罗县9万套,龙门县1万套。

此外,《住房发展规划》对各县(区)提出了不同的发展策略。

根据《住房发展规划》,未来我市将顺应粤港澳大湾区和深莞惠经济圈的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重点区域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部署,重点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等4个区的住房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建立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住房发展空间格局。

其中,在4个区中,市区中心区内,老城区域将以存量改造更新为主、增量开发建设为辅,引导新增居住需求向新城集聚,减轻老城的居住压力。新城区域将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稳步推进住房供应。

在临深区域,《住房发展规划》提出,将稳定惠阳区、大亚湾区临深镇街的住房供应,推进与深圳地区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加大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住宅用地的储备,重点推进深圳地铁14号线延长线、16号线延长线、深惠城际、莞惠城际等轨道交通站点的住房用地供应。

在3个县城发展方面,《住房发展规划》则提出要提供多层次住房,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拓展县城发展空间,并结合巽寮湾、罗浮山、南昆山等优质资源,提供多元化、高品质住房供应,打造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生态居住组团。

政策保障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规划离不开相关政策的保障支持。采访人员看到,《住房发展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住房用地供应机制,完善财税与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全面保障全市住房发展。

在商品住房方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将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统筹,加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住房发展规划》在土地供应方面制定了相关的保障策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统筹。提出,要加强土地供应联动,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供应原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积极从供给侧调节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具体策略为,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同时,灵活确定地块面积、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搭配供应。综合运用多种供地方式,完善招拍挂手段,减少流标流拍,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对新增住宅用地供应紧张的县(区),应加快推进已出让未开工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维持市场的供需平衡。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管理。根据《住房发展规划》,我市将严格执行预售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突出做好稳控房价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行业自律,努力构建市场诚信体系;突出重点,因地施策,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年)(公众咨询稿)》全文刊登在市住建局官网,市民可登录查看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