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罪家长有责 四川全面推广亲职教育“成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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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5日讯(记者刘佩佩)5月25日,四川省检察院在成都彭州召开“全省未检创新工作推进会暨成都亲职教育工作现场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司法实践证明,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犯罪侵害,与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密切相关。为此,成都市检察机关从2016年开始探索实践亲职教育,取得了实效。目前,四川将在全省推广亲职教育“成都模式”。





据统计,2016年以来,成都市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中,来自单亲家庭、继亲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占41.6%,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的占47.6%,放任、溺爱、打骂体罚等教育方式不当的占78.8%。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工作,对因监护失职或者失误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犯罪侵害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职权强制其接受一定时间的关于监护义务履行、子女教养技巧等方面的亲职教育课程,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2016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共对248名涉罪未成年人、62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课524次。





“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工作,全国范围内没有现成的模式可资借鉴。”据成都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检察机关在总结锦江、新都、崇州、彭州等基层院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亲职教育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形成了强制亲职教育“成都模式”。《实施意见》共计20条,从基本原则、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分类处理、监督指导、惩戒处罚等方面全面保障了强制亲职教育的稳步执行。





据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介绍,成都市检察机关从2016年开始探索强制亲职教育,亲职教育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加强犯罪预防和提升帮教考察效果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四川省检察院评估,四川省已具备全面推广的基础和条件。





那么亲职教育有着怎样的重要作用呢?据了解,对监护失职或者监护不当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不仅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避免其遭受犯罪侵害的现实选择,更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必由之路。





据悉,亲职教育的对象一般包括三类:一是涉罪未成年人、审前分流的违法未成年人的家长;二是疏于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害的监护人;三是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将有教育需求的普通未成年人的家长也纳入亲职教育范围中,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亲职教育的形式包括:立足个案办理,在办案过程中实现教育;借力专业机构,开展“家访式”亲职教育;依托家长课堂,集中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亲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