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房产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来源是。

房产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抵押贷款|程序|操作|贷款|借款人|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样更容易让银行通过审查呢?本文华律网房地产法为您整理。

抵押贷款|程序|操作|贷款|借款人|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

(l)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抵押担保房产抵押担保。

注意事项:房产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见的担保形式。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

一、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二、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

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