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规定,新录用职工应从第二个月起缴存公积金!

天津有规定,新录用职工应从第二个月起缴存公积金!

单位新录用职工

应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

王倩

”留言:

我2003年6月工作,单位直至2015年才给我上住房公积金,可部分同事2007年住房公积金就给上了,我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我补交?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应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依据网民的描述,网民可携带身份证件、公积金卡、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工资条等能证明存在工资关系的证据材料至单位辖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

北京市将出台查处非法客运规定 



天津是否效仿?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

北京即将出台《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便于依法依规治理黑出租、假公交包括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揽客等问题,建议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也尽快出台类似规定,让天津效仿北京也能在治理黑出租、假公交等方面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

为维护我市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管理水平,我市已出台了2部专项法规,与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相关规章,一并形成我市客运交通行业管理的法律体系,以保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治理客运市场违法行为。近年来,由于我市客运交通行业发展较快,原有法规出台较早,在治理方式上与新的形势有些脱节。为加强客运市场的管理,2014年以来,我委一直致力于推动《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

  此外,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我市与北京市、河北省一直在加强立法协同和执法合作方面的优势互补、信息互通。针对您的建议,我委将根据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积极吸取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客运交通行业的发展情况,丰富立法内容,优化治理方式,以提升客运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中央大道南延等工程正施工 

将缓解货车扰民情况

《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

随着大港东城的不断发展,东城的百姓也越来越多,汉港公路作为大港对外联系的交通要道,明显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道路太窄,大车又多,还有非机动车和行人,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希望政府着眼于区域发展,将其拓宽到双向6到8车道,为地区百姓谋福利。

  

滨海新区区委回复:

经了解,因该路段现状两侧建筑密集,当前不具备拓宽条件。为进一步缓解货车穿城情况,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央大道南延(轻十路-油田联络线)和沿海高速减河北收费站外道路桥梁大修工程,同时对北穿港路东延接海滨高速段进行维修,上述工程完工后,拟将货运车辆逐步分流至大港城区外围,货车穿行给城市交通带来的拥堵问题近期将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再结合大港城区改造规划,适时启动汉港路拓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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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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