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某水果协会法人代表赖兴彬因犯行贿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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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北流市某水果协会法人代表赖兴彬因犯行贿罪,被北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北流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赖兴彬于2015年3月起担任北流市某水果协会法定代表人,但该协会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更不符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规定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的推荐条件。





2015年3月,赖兴彬在该协会其他会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决定以该协会的名义向上级申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赖兴彬和负责申报该计划的时任北流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朱洪宇(已判刑)约定,如申报成功得到专项奖资金,则送给朱洪宇3万元好处费。之后,在朱洪宇的帮助下该协会顺利被区科协、区财政厅表彰为2015年度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





2015年12月,赖兴彬在不实施任何农村科普活动的情况下,通过虚开发票向北流市财政局报出8万元专项资金,该8万元专项资金获批准并拨付到某水果协会的账户,之后,赖兴彬将其中3万元送给了朱洪宇。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