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泸州二手房买卖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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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二手房的买卖安全和房源的真实性,都是购房者非常重视的问题。 从4月1日起, 泸州二手房买卖政策将有调整~

今日(3月14日),采访人员从泸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主城区房屋交易流程,从4月1日起,凡在泸州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房屋交易的(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需先进行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凭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办理纳税申报。

其它非买卖情形不进行网签备案,相关流程与买卖情形一致。

采访人员注意到,除新建商品房需进行网签备案外,此次新规增加了对二手房的网签要求。

采访人员从泸州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了解到,由于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会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容易发生一房二卖、经纪机构"吃差价"、阴阳合同等现象,对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实行网签后,能有效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规范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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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工作人员也解释,二手房网签后,买卖双方在窗口办理交易纳税登记时,不需要再重复填写买卖合同,缩短了办理时间。

网签的具体流程

○在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环节,双方确定达成交易后,经纪人在系统中填写录入买卖合同条款并上传。

○系统将会对出售房屋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无法生成网签合同;

○核验通过的,将生成正式合同,由经纪人完成合同打印,再由买卖双方本人在合同上签字,留一份在办理交易登记时面签。

○如果为政策性住房,必须先通过上市审批后,方可进行合同网签。

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及办税地点:

江阳区星光路10号二号楼泸州市不动产交易大厅底楼办税窗口

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税窗口

泸州市地税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征收二科0830-3196734

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审核科0830-315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