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的野猪能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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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天下雪多,食物匮乏的野猪经常下山进乡,叨扰乡民的生活,这样的烦人猪到底能不能打?”





“自己栽种在房前屋后的树木可否砍伐,用于生火取暖?”





近日,在地处偏远,四处环山,森林覆盖率高,人口较多的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村民赶场的日子里,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一大早就赶到此地,布置法律咨询台和宣传展板,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在行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当检察官们把咨询台一摆好,就引起了村民的围观,他们抛出一个个法律问题,其中关于野猪能否捕猎、房前屋后自己栽种的树木能否砍伐、禁渔期可否捕鱼等问题占了大多数,期待着检察官给出明确的答案。





该院检察官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渔业法》的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了野猪不能自行猎捕,如果为祸可以驱赶并向当地政府报告;房前屋后自己栽种的零星树木可伐,但如果砍伐大树或数量较多,就要办采伐证;禁渔期不可以捕鱼,否则可能触犯刑法,禁渔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顺应自然,让鱼能自然“育儿育女”繁衍长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困惑村民已久的一个个难题纷纷找到了答案,咨询的村民吃下了“定心丸”,三三两两带着满意的微笑离去。





在咨询台外,该院移动宣传车穿梭在农贸市场、乡镇路口,向赶场的群众循环播放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宣传片,并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无小事,以后我们要多将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的答案送给他们。”参与法律咨询的三分院综合业务管理部主任秦志松感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