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IPO数据“互掐” 产品销量和价格齐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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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IPO数据“互掐” 产品销量和价格齐变脸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格光电”)主营业务是FPD 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

《中国基层网财经》发现,在2014年、2015年,沃格光电2017年和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产品切割、镀膜、薄化销售数量出现不同版本,通过计算发现上述产品销售金额相差合计1201.59万元左右,但不可思议的是,公司同期分产品收入却相同。同时,2015年公司产品中切割的产量相差高达103.37万粒。

此外,沃格光电2014年产品平均价格也出现两个不同的版本。公司产品销量、产量和产品平均价格数据都出现不同数据,其中原因是什么?

销量、价格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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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产品中切割、镀膜、薄化销量分别为668.19万粒、103.64万片、141.19万片。

沃格光电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产品中切割、镀膜、薄化销量分别为673.40万粒、99.14万片、135.81万片,与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数据分别相差5.21万粒、4.5万片、5.38万片。

公司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沃格光电的切割、镀膜、薄化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分别为0.89元/片、54.91元/片、135.49元/片。按照价格计算,则公司两个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在2014年度,公司切割、镀膜、薄化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相差4.64万元、247.09万元、728.93万元,合计相差980.66万元左右。

《中国基层网财经》还发现,在沃格光电两个《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4年分产品收入中,切割、镀膜、薄化的收入相同且分别为592.46万元、5,690.61万元、19,130.54 万元。特别是在薄化销售收入相差728.93万元左右的情况下,销售额竟然还相同。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2015年。沃格光电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公司产品中切割、镀膜、薄化销量分别为696.17万粒、113.84万片、155.43万片。

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公司产品中切割、镀膜、薄化销量分别为711.79万粒、111.13万片、154.59万片,与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数据分别相差15.62万粒、2.71万片、0.84万片。

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沃格光电的切割、镀膜、薄化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分别为0.71元/片、43.95元/片、108.02元/片。按照价格计算,则公司两个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在2014年度,公司切割、镀膜、薄化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相差11.09万元、119.10万元、90.74万元,合计相差220.93万元左右。

而在沃格光电两个《招股说明书》中,2015年,公司分产品收入中,切割、镀膜、薄化的收入相同且分别为490.95万元、5,003.79万元、16,790.01万元。

《中国基层网财经》计算发现,在2014年、2015年,沃格光电上述产品收入金额相差共计1201.59万元左右。匪夷所思的是,沃格光电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公司产品中切割的产量为372.49万粒。而在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2015年,公司产品中切割的产量为475.86万粒,相差高达103.37万粒。

不可思议的是,沃格光电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产品切割、镀膜、薄化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0.88元/粒、57.40元/片、140.86元/片,与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的数据也不相同。如此大的数据差异,令人费解。

沃格光电2017年和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上述数据出现如此大的差别的原因是什么?因为统计口径差异还是存在数据造假嫌疑?在同期销量差别如此大的情况下,为何公司同期分产品的收入却相同?

股东同月获股权成本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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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8日,沃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易伟华将其持有的沃格有限1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实缴10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黄静红。

2011年5月19日,易伟华与黄静红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此次转让的价格为100.00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黄静红获得沃格有限上述出资额成本为1元/出资额元。本次股权转让中,股权受让方黄静红的资金来源为家庭积累、出售房产收入、借款。资料显示,黄静红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任职,2017年5月从该银行离职。

而在2011年5月30日,沃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沃格有限注册资本并新增股东。新股东创东方富凯以货币1,600.00万元认缴228.5714万元注册资本,其余1,371.4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创东方富本以货币400.00万元认缴57.1429万元注册资本,其余342.85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7.00元/出资额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获得公司每出资额元的成本是黄静红的7倍。

沃格有限对此解释称,虽黄静红与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的入股时间相近,但前者为一般个人,后者为专业投资机构,双方入股的背景存在差异:黄静红虽入股价格较低,但其投资行为未附加条件,在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是否入股尚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易伟华基于当时的短期资金需求,对明确表达了受让意向的黄静红给予较大折让,系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