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交司机救人闯红灯 交警:救助危难可免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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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达州2月28日讯(记者余开洋)“有人晕倒啦!”2月25日下午六点左右,达州一位老人在乘坐3路公交车时先后两次晕倒,驾驶员陈庆国以最快的速度驾车将老人送去医院救治,为了节省时间还闯了红灯。车上的乘客纷纷要求陈庆国记下自己的手机号码,表示如果司机被罚,他们愿意到交管部门作证。





老人乘公交连续两次晕倒 公交司机救人驾车闯红灯





2月25日下午6点左右,达州市公交司机陈庆国像往常一样驾驶3路公交车行驶在马路上。“有人晕倒啦!”突然,陈庆国听到车厢里有人叫了起来,他透过后视镜发现一名老人正晕倒在车里。“我当时是想把她送到最近的通川区中医院,但没走多远,在过了达巴路口后,老人却醒了。”陈庆国说,老人醒后,同行的中年女子表示先不去医院,她们想就在下一站先下车。但当车行驶到通川桥北桥头时,老人再次晕倒了。





“不行还是先送医院吧!”这一次,陈庆国直接将车靠边停下,征求中年女子和车内乘客的意见。“要的,要的,你搞快,我们不着急,救人要紧。”车内乘客纷纷支持。





今年46岁的陈庆国是一名老司机了,但当时心里却十分着急,一直惦记着老人的病情。“我打开了双闪灯,不时鸣笛,提醒前面车子车内有紧急情况,还好过往车辆主动让路,中途还闯了红灯。”很快,陈庆国就驾车将老人送到了附近医院,将老人交到了医生手中,车上的乘客集体为陈庆国的行为点赞。与此同时,车上乘客纷纷走到陈庆国面前,主动要求他记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说愿意为他闯红灯一事到交警部门作证人。





“乘客的举动,真的感动了我,作为一个公交人,送危急乘客就医是本质工作。”陈庆国表示,自己是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但他真诚的想对当时车上的所有乘客说声“谢谢”。





交警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情况可免除罚单





2月28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市交警支队宣法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负责人表示,驾驶员可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情况,将免除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