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十年之后回看美国金融改革( 二 )

多德-弗兰克法案

这场危机早在2007年已经就初步显现,但到了2008年才全面爆发。危机期间,美国政府迅速采用了一系列救急措施,并逐步在借贷业务、破产保护、税收政策、平价住房、信用咨询、许可制度、金融机构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改革,试图解决消费者保护、经理人薪资、银行准备金、影子银行、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遏制“华尔街的贪婪”,以确保金融市场和整个经济不再陷入类似的“非理性繁荣”(irrational exuberance)。

危机之后出任财长的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为金融改革提出了五个要点:把联邦储蓄保险机制扩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确保问题机构有序倒闭而不是等待政府救助;防止纳税人上钩受损;对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和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权力扩展进行制衡;提高金融公司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准备金要求。

2010年,奥巴马总统签署了长达2300页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康涅狄格州联邦参议员Christopher J.Dodd和马萨诸塞州联邦众议员Barney Frank的名字命名,一般简称为“《多德-弗兰克法案》”)。其核心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