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8问:起征点为何提至5000元?谁最受益?(15)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前述5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

“这次强调增加专项扣除是值得肯定的。”贾康介绍说,这一改进其实社会热议多年,有认识基础,也符合国际惯例。一旦实行,会明显提高个税调节的差异化、针对性和负担合理化水平,有利于税制追求实质公平。

他举例说,比如两个纳税人收入水平相当,月收入均为8000元。一个人是单身汉,“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有8000元的收入他可以过得比较滋润。”但另外一个人上有老下有小,几个人都靠这8000元的收入,就会过得很拮据。增加个税调节的合理性,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个人支付部分的扣除,以及刚需贷款利息的扣除,有针对性地减轻了一部分群体的负担。

围绕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因为草案说明中并未列出专项抵扣的具体标准,公众也有不少疑问。有分析认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个人所得税抵扣可以作为参考,其也是专项扣除,设定每年可以扣除2400元,每个月200元,房贷利息的扣除预计也会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