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隆华新材IPO募投计划略显随意 招股书多处内容仍需进一步修正( 三 )


实际上该差异并非那么简单 , 涉嫌有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 招股书描述为:“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将2017年度为董监高发放的年终奖金统计至2017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同时在统计两名监事的薪酬时 , 误将2017年11月份工资数字当作12月份工资数字统计;未将2018年度为董监高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统计至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如此的描述很明显是存在财务会计工作的错误问题 。
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 , 在“新三板”披露的2018年年报中 , 存货周转率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8.85和1.33 , 而在招股书中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84和1.34 , 虽然二者差异分别仅为0.01和-0.01 , 但是招股书对其中原因的解释就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了 。 两次披露的同一存货周转率的差异原因是 , 2018年年报计算存货周转率的公式为营业成本除以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 而招股说明书计算公式为营业成本除以存货平均余额 。 改变计算口径是否妥当在此暂且不论 , 对每股净资产的披露差异的原因解释为“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就难以让人接受 。 不论如何 , 在数学上“四舍”的小数肯定不能“五入” , 其中必不会产生差异 。
以小见大 , 鉴于隆华新材上述信息披露明显存在的问题 , 我们仍然对隆华新材是否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中也存在不可信的行为感到担忧 。
营业收入数据存疑
基于财务会计理论 , 《红周刊》采访人员对隆华新材的财务报表数据也进行了分析 , 发现其营业收入方面的相关数据在勾稽过程中也出现重大差异 。
招股书披露 , 隆华新材2019年的营业收入有202594.70万元 , 其中10637.80万元是外销收入(如附表所示) 。 我们对剔除了外销收入后的收入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 以月均收入按每个月对应的税率来测算税额 , 得知增值税销项税额大约为26394.07万元 。 综合起来 , 公司2019年含税营业收入为228988.77万元 。 理论上 , 我们可以在隆华新材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找到相关数据对2019年的含税营业收入形成合理的支撑 。
在同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 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218274万元 , 若冲抵预收款项增加额2371.94万元所对应的现金流量 , 则跟该年度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累计流入了215902.07万元 。
将含税营业收入跟其相关现金流量做比较 , 可以发现有13086.70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并没有现金流量与之相对应 , 这意味着 ,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我们应该能够找到大致相同规模的应收款项增长数据对这部分收入形成支持才对 。
然而 ,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并不能够如此 。 2019年年末 , 隆华新材账面没有应收票据 , 而应收款项融资为3940.07万元 , 同时还有1134.9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59.86万元坏账准备 , 由此合计 , 该年年末应收款项有5134.83万元 。 跟上一年年末应收款项的合计金额4861.03万元相比较 , 仅增长了273.80万元而已 , 远非13086.70万元 , 这意味着这一年有12812.90万元含税营收是有疑点的 , 虽然当年有背书转让票据金额16135.14万元 , 贴现票据11723.77万元 , 但这些数据与所偏差的数据并不吻合 。 如此情况下 , 就需要公司进一步解释说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