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隆华新材IPO募投计划略显随意 招股书多处内容仍需进一步修正( 二 )


奇怪的是 , 招股书却对此现实问题的解释为:“经内部测算 , 本项目投资收益率为51% , 投资回收期为3.3年 ,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 ”那么 , 该投资收益率是依据什么条件测算出来的呢 , 其理由是否充分?
需要注意的是 , 在该项目的投资中 , 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将达到5390万元、1680万元和1712万元 , 也就是说 , 新增建筑、设备等固定资产近9000万元 , 跟2020年6月底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603.18万元相比 , 固定资产新增规模很大 , 新增的折旧费用将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很大的压力 。
事实上 , 隆华新材也是“吃过教训”的 。 在公司2015年7月31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 其前身隆华有限未分配利润为-1905.32万元 , 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 , 原因是前期固定资产投资及银行贷款规模较大 , 固定费用较高 , 产能释放缓慢导致 。 其中建设时间较早的部分聚醚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或非充分使用状态 。 报告期内 , 隆华新材对这些生产线进行了减值测试 , 并对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6.95万元、169.49万元和51.29万元 。
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错误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IPO募投计划略显随意 招股书多处内容仍需进一步修正】
招股书还披露 , 隆华新材的股票曾于2016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 , 而在其本次创业板IPO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跟其新三板公告时的信息存在很多差异 , 虽然招股书对此做出解释 , 但其中一些解释仍然难以让人信服 , 存在一定的信息披露工作不严谨问题 。
例如 , 隆华新材在“新三板”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 , 该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1354.46万元 , 占比14.96% , 而招股书显示2017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7659.59万元 , 占比19.37%;2018年年报跟招股书的差异金额更大 , 年报披露前五大客户金额为29476.73万元(占比16.43%) , 而招股书显示为43424.30万元(占比24.20%) , 差异超过亿元 。
对此情况 , 招股书解释为:“2017、2018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差异主要系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所致 , 系因统计口径问题形成的披露差异 , 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 ”
对于这种未按“相关要求”披露的类似的情况其实还有一些 , 如在“新三板”年报中 , 公司2017~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金额分别为312.61万元、341.51万元 , 而在此次招股书中披露的金额却分别为493.06万元、353.85万元 。 其中差异原因 , 招股书解释称 , 该“披露差异系由统计口径差异造成 , 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