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做试管婴儿未成反“患上肿瘤”(图)

夫妻俩花钱做试管婴儿,熟料移植到妻子体内的胚胎却变成了侵袭性葡萄胎,需要进行恶性肿瘤维持性化疗治疗。
遭遇到这一晴天霹雳,程女士顿时懵了。当她准备维权时却发现,与南昌康健生殖医院签订的协议竟完全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维权的权利。
本报介入后,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协议有关内容属“霸王条款”,系无效的格式条款,将责令涉事医院整改。
◎文/图 郭静 采访人员戴平华
违约金|做试管婴儿未成反“患上肿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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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涉医院
遭遇:做试管婴儿结果“患上肿瘤”
“我本来是想要个孩子,没有想到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10月29日,再次来到位于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183号的南昌康健生殖医院大门口,上饶市民程女士有些激动。
据介绍,程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2020年5月,经上饶一名医生推荐,她和丈夫来到南昌康健生殖医院咨询试管婴儿事宜。
“医院工作人员看到我求子心切,马上介绍说正在搞‘55800(元),抱婴回家,试管婴儿签约治疗,不成功就退款’的优惠活动,我一下就心动了。”程女士回忆说。
经各项检查,确定程女士和丈夫的身体条件均符合培育试管婴儿的条件后,二人随即签订了《试管婴儿签约治疗协议书(抱婴回家2020)》(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治疗期限为2020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2日终止。
2020年年底,程女士接受了第一次胚胎移植术,但遗憾没能成功。今年5月份,程女士接受了第二次胚胎移植术,成功将胚胎植入到了她的体内。
“终于怀上了!”程女士的幸福却没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许多身体不适症状,“胚胎植入后,各项检查指标都有较大异常,院方工作人员一直让我再等等,是正常情况,于是我就忍了下来。”
但程女士等来的却是晴天霹雳--植入到她体内的胚胎,经上饶市人民医院诊断为侵袭性葡萄胎、恶性肿瘤维持性化学治疗。
“上饶医院医生告诉我,由于延误了治疗时机,恶性肿瘤已经扩散到了肺部,必须立即进行化疗。”听到这一消息,程女士懵了。
“南昌康健医院宣称55800元抱婴回家,但包括购买其他用于培育试管婴儿的药物,我们实际总共花了10万多元。可现在不仅没怀上孩子,还患上恶性肿瘤,真的难以接受。”程女士说,希望医院能够全数退回治疗费用,并赔偿她遭受的损失。
协议:不得向医院追索任何补偿
为了维权,程女士曾试图找到南昌康健生殖医院理论,但当她翻出当初签订的《协议》才发现,其中明确约定,一旦程女士发生流产、葡萄胎等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医院无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程女士承担。
“这难道合理么?”面对采访人员,程女士不禁质疑。
在程女士看来,不合理的条款不止一条。
《协议》第八条还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以后消费者出现的病症与医院无关,由消费者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及消费者的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医院追索任何的经济补偿或干扰医院正常工作。否则,消费者自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责任,并向医院无条件支付10万元违约金。”
程女士认为,这意味着即便是医院方面存在诊疗失当或诊疗过错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一旦消费者提起维权,将向医院支付高达10万元的违约金,完全堵死了消费者通过维权寻求救济的渠道,“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
“这样的合同条款,和当初口头的约定也大相径庭。”程女士翻阅微信聊天记录表示,南昌康健生殖医院的医生助理李欢欢声称,55800元费用包括一次取卵,合同治疗期有胚胎情况下无限次移植机会,以胎儿活产生下为成功,若怀孕过程中有出血、胎停、胎儿流产等情况,退4.58万元,整个治疗费用6.5万元左右。
对程女士的质疑,11月3日,南昌康健生殖医院院长杜大伟回应称,《协议》是院方邀请合同专业人士反复会商后制定的,已实际使用多年,其中相关条款不存在任何问题。
“之所以约定‘消费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医院索赔,否则无条件支付10万元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是为了告知部分消费者不要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否则要面临严重的后果。”杜大伟解释称。
对于程女士要求退费和赔偿损失诉求,杜大伟表示,愿意配合程女士到南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错可以进行医疗鉴定。
监管部门:属“霸王条款”将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