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依法带娃,爹妈头大?( 二 )


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性质上看是一部家庭教育的支持法,要求协调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来支持父母成长与家庭建设。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审议过程中,法规名称就是由“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
中国人大网“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题页面信息显示,在草案初次审议后,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位、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家庭教育立法主要是为促进家庭教育,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据此,法规名称在今年8月二审时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
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焦虑情绪,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臧铁伟认为,这些问题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
为呼应“双减”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孙云晓指出,各级政府和社会都要分别承担应尽的责任,这项工作是要逐步到位的,一步一步来实现,但总的来说是一个好的趋势。
文/俞杨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