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15万亿私募基金即将跨入电子合同时代 八大要点看新规( 三 )


五、电子合同服务的技术要求
对于登陆口令等关键数据 , 电子合同服务机构应当采用密文存储 , 并向基金当事人明确数字证书的意义和功能、使用方式、密钥管理、丢失数字证书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等 。
而电子合同服务机构在使用密码算法时 , 也必须使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密码算法 , 包括但不限于杂凑算法、非对称密码算法、对称密码算法等 。
当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或基金当事人知悉有关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失密时 , 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各方 , 采取保护措施 , 防止损失扩大 。
六、数据储存期限不得低于二十年
《电子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 基金当事人和电子合同服务机构应该妥善保存好相关的数据 , 即使在基金账户销户之后 , 它的保存期限也不得低于二十年 。
在开展电子合同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该及时备份至中基协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 , 并由中基协同步被分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同时 , 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服务业务自律规则的要求来进行重大信息变更和信息报送 。
七、对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开展持续评估
《电子合同管理办法》中提到 , 中基协会对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 。 也会根据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自律规则的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 , 围绕“合规风控、人力资本、运营能力、金融科技和生态培育”五大维度 , 对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开展持续评估 。
基金当事人可以按向照规定中基协投诉或举报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 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投诉或举报基金当事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
一旦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出现违规行为 , 中基协会先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 如果到期还没有改正 , 中基协则会按照情节的轻重 , 对该机构采取公开谴责、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加入黑名单等纪律处分;对主要负责人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 如果涉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 移送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处理 。
此外 , 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违规行为被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 , 可视情节轻重计入诚信档案 。
八、明确过渡期安排
《电子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 自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 , 开展电子合同的服务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要求 。 六个月过渡期后 , 如电子合同业务开展不符合或者未满足本办法要求的电子合同服务机构 , 不得新增电子合同服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