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数科回复上交所:不依赖京东集团,与蚂蚁集团没有可比性( 二 )


具体而言 , 以京东白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中 , 京东商城作为发起人、第三方证券公司担任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人、京东数科则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存在 。
根据资金来源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同 , 京东白条分为赊购和消费信贷两种模式 。 其中赊购模式为主要模式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赊购模式余额占比为超过90% , 而这一模式基本依赖于京东商城 。 换句话说 , 白条的绝大部份业务来源于京东商城 。
这种赊购服务模式下 , 京东数科向京东收取用户筛选、活跃交易、信用管理等科技服务费 , 同时向用户收取包含信用风险对价的科技服务费 , 并承担相应的信用损失 。
另外 , 京东白条还有少量消费信贷模式——也就是京东数科筛选出金融机构偏好的资产 , 实现京东商城或其他外部零售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 用户使用京东白条购买商品时 , 主要由商业银行出资向京东商城或其他外部零售平台支付货款 , 形成金融机构对个人用户的消费信贷 。
这种消费信贷模式下 , 金融机构向个人用户收取利息和信用风险对价 , 承担最终信用损失 , 京东数科会向金融机构收取科技服务手续费 , 不承担风险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此次问询函中 , 京东数科没有披露京东白条余额或者累计放款规模 。
金条业务方面 , 京东金条以信贷科技平台为主要服务模式 , 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 。
对于少量自有资金出资的部分 , 京东数科承担相应信用风险 。 对于金融机构出资的部分 , 除存量业务中 , 有少量业务按照合同安排 , 由公司持牌融资担保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外 , 其不提供额外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
截至 2020年9月30日 , 上述由持牌融资担保子公司担保的贷款本金余额占由公司促成的贷款本金总余额的比例为 0.29% 。
|京东数科回复上交所:不依赖京东集团,与蚂蚁集团没有可比性
本文插图
刘强东为实控人符合相关规定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 , 刘强东为京东数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而京东数科的第一大股东为京东集团协议控制的企业宿迁聚合 , 持股36.80% 。
对此 , 上交所提出了“认定刘强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未认定宿迁聚合或京东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依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
京东数科则回应称 , 刘强东直接持有京东数科8.86%的股份 , 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为45.01% , 虽然未超过50% , 但是属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 , 其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74.77% ,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
宿迁聚合虽然直接持有京东数科36.80%的股份 , 但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仅为18.69% , 表决权比例远低于刘强东 , 因此 , 不将宿迁聚合认定为控股股东具有合理性 。 同时 , 京东集团不是京东数科的直接持股股东 , 且宿迁聚合持有的发行人表决权比例远低于刘强东 , 因此 , 不将京东集团认定为控股股东具有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