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端持续发力,社保“第六险”长护险未来怎么发展?( 三 )


长护险在国外的运营实例
目前采用长护险的国家主要以老龄化较为严重 , 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为主 , 如美德日 , 接下来我们将分享这几个国家的长护险运营模式 。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公私合营混合保险模式
此种模式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组成 。 美国的公共长期护理计划相当完善 , 根据不同的收入人群分类 , 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社区生活辅助和长期护理合作计划 。 购买长期互利合作计划的居民 , 在支付个人长期护理费用时 , 先用长期护理保险计划的保险金来支付 , 超过额度部分用医疗救助 , 且购买过长期护理合作计划的居民 , 可降低医疗援助的审查资格 , 这种办法有效地调动了中低收入者的积极性 , 并降低了医疗援助资金的支出 。
美国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起源国 , 也是全球商业护理保险的典型代表 , 美国设置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目的在于满足不同阶层特别是不被公共长期护理所覆盖的中高资产阶级的长期护理需求 。 商业长期护理具有灵活性较大、促进市场竞争、产品种类多样化等特点 ,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已经占据美国人寿保险市场百分之三十的份额 。
二、以德国为代表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
德国绝大多数居民强制参加法定的社会护理保险 , 少数自雇人员、自由职业以及高收入者有法定义务参加私人长期护理保险 , 相关数据显示 , 92%的居民都参加了长期护理社会保险 , 7%的居民残疾了私人长期护理保险 , 全民参保率高达99% 。
事实上 , 大多数国家并没有通过一个独立的长期护理险种来降低长期护理风险 , 如果采取税收筹资的方式 , 那必然会面临两种难题 , 一是建立广覆盖的普遍的国民服务 , 这必然会带来低水平且财政压力过大的问题 , 第二种是按照需求调查型的救助制度 , 必然有部分长期护理需要者不能被包含在体系范围内 。
德国首先推出了社会保险融资的方式 , 将社会最有给付能力的就业群体转化为缴费群体 , 再加上税收 , 这样就使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有了充足的来源 。 有了长期护理保险之后 , 德国社会救助长期护理救助并未取消 , 为德国长期护理体系加上了最后一层保护网 , 长期护理保险和社会救助长期护理救助构成了德国长期护理体系的两大支柱 。
德国实行提供护理服务与提供护理资金相结合的给付方式 , 主要以实物给付为主 , 提供护理资金为辅 , 以家庭护理为主 , 机构护理为辅 。
三、以日本为代表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
根据日本法律法规 , 以65周岁为结点 , 65周岁及以上者为一类保险主体 , 40-64周岁的人群为二类保险主体 , 第一类保险主体只要有护理需求就可以享受长期护理服务 , 第二类保险主体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可以享受长期护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