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减轻创业负担!聊城市十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


中年|减轻创业负担!聊城市十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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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杨潇潇 聊城报道
【中年|减轻创业负担!聊城市十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10月13日 , 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 会上 , 聊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申正杰介绍了聊城市目前对大学生创业的十项优惠扶持政策 , 包括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 。
一、在校生“试创业”补贴 。 在校大学生在聊城辖区内“试创业”且为创业实体主要负责人的 , 给予一次性2000-5000元的“试创业”奖补资金 。
二、大学生在聊城市创新创业给予生活补贴 。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保的 , 博士生每个月补贴3000元 , 硕士生每个月补贴1500元 , 本科生每个月补贴1000元 , 补贴最长时限3年 。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离校5年内)、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 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贴标准为1.5万元 。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 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四、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对毕业生离校5年内注册成立公司 , 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 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 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五、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一是在创业孵化平台内创业的租赁费第一年减免100% , 第二年减免50% , 第三年减免30% 。 二是租赁经营场所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等创业实体 , 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 按租赁费的70%给予补贴 , 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符合条件(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最多20万元 , 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 , 全额贴息 。 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最多300万元 , 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
七、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 大学生创办企业 , 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3年内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 。 特困家庭毕业生创业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 享受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毕业生可给予12个月社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