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减轻创业负担!聊城市十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 二 )


八、税收减免扶持政策 。 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 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从事个体经营自注册登记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创办小型微利企业的 ,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 ,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电商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 , 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
九、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 对于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 , 取得合格证书 , 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同时可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
十、举办创业训练营 。 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 , 开展以一对一咨询、理论培训、观摩实训和对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 创业训练营按照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适用对象: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