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备案制”成历史 投管能力新规有望激发20万亿险资投资活力( 二 )


“这是一定程度简政放权和科学监管 , 能提升企业合规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 增进保险投资的活力和效益 。 ”对于这一调整 , 王向楠如是评价 。
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细化投资标准
各类投资管理能力标准是保险机构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的基础和最低要求 , 也是保险机构开展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依据 。 在具体投资管理规定方面 , 《通知》附件也列明了各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具体标准 。
从具体内容看 , 能力标准主要在保险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专业团队构成、制度体系建设、投资运作机制、风险控制体系、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 并针对不同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差异化要求 。
以“专业团队构成”这一标准为例 , 《通知》附件对债权、股权两类投资计划均作出“不少于12人”的团队人数硬性标准 。 而在团队专业人员经验方面有着人数和经验方面的差异要求 , 如前者要求具有3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债权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8人 , 其中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债权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4人 , 具有3年以上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投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等;而后者则要求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 , 3年以上投后管理和相关经验的专职投后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新规允许保险公司“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 。 以《通知》附件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为例 , 其“专业人员数量”监管要求中 , 跨过10亿元规模的“门槛”后 , 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投资规模情况合理增加投资经理、研究和交易、风控和清算等业务人员配置 。 其中 , 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和交易人员等主要业务人员不少于12人 , 并须明确主要研究人员 。
“这能充分发挥保险公司投资管理的自主性与积极性 。 未来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不再简单是市场规模的竞争 , 而将更注重收益的考量 , 也能够让那些投资管理能力强的 , 甚至是某种投资业务管理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将这方面能力充分发挥出来 。 ”对此 ,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如是评价 。
而平安产险董事长孙建平也表示 , 《通知》明确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纳入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评价体系 , 加强了差异化监管 , 鼓励具备较强的资产负债管理与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通过金融衍生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 使得优秀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不断提升 , 从而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
放权险企自评估取代备案管理
而《通知》的另一大亮点便是对于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的取消 , 并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