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等736年才能退回押金?凭什么!( 三 )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 ,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 以及一方采取胁迫手段 , 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 法院认为 , 该案所涉仲裁条款应属签约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 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亦不符合《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一开始消费者就处于被迫接受格式合同的位置 。 不接受 , 就不能使用 , 消费者没有与合同方讨价还价的权利 。 ”王子安认为 , 多数情况下 , 当纠纷发生后 , 消费者才发现维权障碍的存在 。 以自己为例 , 很多材料早已无法向法院提供 , 增加了维权难度 。
王子安不是最后一个就ofo争议解决条款提起诉讼的人 。
今年5月 , 清华大学学生赵维也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 请求确认《协议》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
赵维的代理律师阮万锦认为 , “首先 , 平台的提示义务是不够的;其次 , 这样的条款 , 为维权设置了障碍 , 实际上阻碍了消费者维权 。 ”阮万锦表示 , 申请仲裁要支付6100元相关费用 , 否则无法立案 , 这意味着消费者走出维权第一步就要先拿出6100元 。 ”
7月23日 , 法院作出裁定 , 该案不存在《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 赵维的申请被驳回 , 400元申请费由她负担 。 于是有了近日“清华大学生起诉ofo反赔400元”的相关讨论 。
赵维和阮万锦决定上诉 , 但在8月13日被法院告知 , 该案不能上诉 。
阮万锦表示 , 事到如今 , 退不退押金已不再重要 。 “如果该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有效 , 可能会引起其它电子商务消费合同效仿 , 对更多消费者维权造成实质性障碍 。 ”
算了?
王子安和赵维的败诉并非ofo退款问题的最终答案 。 9月11日 , 《北京日报》报道 , 有用户反映 , 自己仍被ofo自动续费 , 且难以找到关闭方式 , 相关话题再度引发热议 。
“你的ofo押金退出来了吗?” @新浪科技 发起投票 , 结果显示 , 截至9月13日13时 , 6.7万人参与投票 , 其中1.7万人选择“还没有 , 坐等排队看看吧”;2.7万人选择“放弃了 , 已经不抱希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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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情况 。 @新浪科技截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 , ofo退押金事件 ,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消费维权尤其是小额消费维权的困境 。 “当维权难、维权贵的问题发生在几块、几十块钱的‘鸡毛小事’上时 , 消费者更加不愿维权、不敢维权 。 ”
2018年4月播出的《今日说法·十元钱的官司》讲述了一位法学专家因10元钱维权的案例:因误点手机弹出的游戏 , 被运营商扣费10元 , 法学专家将运营商告上法庭 , 维权一年多 , 一审败诉 , 二审胜诉 。 这起“十元官司”被中国法学会评为“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引发学界关于违法成本、维权成本的讨论 。